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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代书证明可否做为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

代书证明可否做为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 我奶奶现九十多岁已行动不便,头脑清醒,一直由我父亲赡养,其余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请问要证明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可否被赡养人在场由两个无利害关系证人代书证明,这样可做证据吗?有法律效力吗?另我奶奶有祖房一处但是没有房产证,请问如立代书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84814……(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1-01-31 11: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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