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宝安西乡,我于7月份进厂,八月份上了一个月满班,除3个星期天没加班外,上了28天共计279个小时班,其中按厂里安排正常每天8个小时加班2.5小时。九月初发生工伤,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已经认定,并且厂方未参保。工伤发生后1个半月也就是10月份厂里买了工伤和医疗,养老未买。鉴定时间是11月中旬。之前厂方和我签订试用期合同一个月,上面表明2000月薪。我已经领了八月份工资2000。现在手指仍未能弯曲,而且碰硬物就会疼痛,厂里要求上班,不上班就请假,否则旷工,我无奈下已经请假半个月了,都是手受伤需要休息为请假理由, 问题是:1,现在厂里已经给其他员工发了9月份工资了,我9月份也有上几天班,之后是工伤,厂里不发给我合理吗?应该怎样追讨?(已经问过厂里,厂里不支付) 2,我的试用期合同工资是2000,我上了28天班,拿2000,是否还有加班费可以追讨?还有加班费应该怎么算?(8月份有5个星期六是上10.5个小时,3个星期天8个小时,2个星期天休假,请假两个半天,有31号) 3,能否评上级别??(左手食指中节骨折,现在手指中节仍未能弯曲,而且碰硬物就会疼痛) 4,如果评上级别,是按合同的2000,还是算上加班费后的工资赔偿?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们解答下,感激!!!厂里不包吃,现在工伤鉴定拖的伙食费都没了,我以为厂里会发我工伤期间工资的,但协商未果。
08.07.24工伤,腿骨折内固定,因为要二次手术,所以明知厂里侵权少发了工资,也只能暂时忍耐。鉴于医疗期内续签合同以及调换岗位时签过“工资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770元”文字,受伤前平均工资1300(底薪990+加班费)。 请问:1。厂里应该支付我多少工资?2.如果我的医疗期要两年或更长,鉴定后申请仲裁追偿能否补回?
周律师您好!劳动者进厂没到一个月就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是以深圳最低工资支付(单位核算工资是900-200(伙食费)=700元),之后出院伤势无大碍,然后劳动者进厂上班,但是单位是以劳动者上几天班就结算几天班工资,(这里违法吗),现在劳动都去起诉单位说支付的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请问一下,如果劳动者没有上满一个月也要支会最低标
我是一名上海的出租车司机,不慎在自己车队摔了一跤,踝骨扭伤,没有骨折。三个月了还没有恢复,近期复诊做了核磁共振,发现脚踝处连接带、部分肌肉撕裂还有少量积液,所以至今还是肿胀不能行走。公司已经为我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我的医疗费到哪里报销?由于出租车司机的工资不是固定的,我的工伤工资改如何计算?何时
我司一员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5级,现几个问题想咨询:1、工伤医疗期(即停工留薪期)该如何界定?是否能以医生开的病休证明单为准?该员工已在家休息12个月了,在鉴定后感觉抑郁症,现要二次住院(精神病院),若需延长12个月,需提供何材料? 2、停工留薪期满24个月后,用人单位给他安排适当工作,他若以抑郁症为由不能胜任
我在一家在国外上市的公司已经上班半年。我因私人原因患病需要住院一个月,这一个月我的工资应该是如何算的?还有我有城镇医保(自己购买的),在医保报销后公司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吗?
我在私企单位上班十年了,近期因患颈椎,腰椎病需住院理疗和在家休息和中药调理,请问我的医疗期是多久及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前日工资约为280元,休养三个月只发6000元的工资,因此想咨询杨律师,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的标准是什么?是否要打折?
我上班不到1个月发生了工伤,,请问在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的个人工资是按什么计算?是按深圳市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发还是按照其他的?(我4月15日进入深圳已经公司,,5月13日发生工伤,,期间5月7号发4月份半个月的1599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