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进的公交公司,在单位工作以快10年,已经是正式员工,在2011的5月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裁决我没有责任,但因为事故发生我要暂时吊扣驾照。导致我有13天不能正常上班,按公司规定应算我备班工资(就是原本一天上班工资的一半),但到发工资的时候,这13天的工资单位一直以事故没有解决为由,不给支付。到2011的11月,我想离职。请问我能以此为由,说单位拖欠工资要求离职补偿吗?还有要是能补偿,应问单位要求怎么补偿?
我在公司做10年多,并按规定离职,可公司给我买的社保是北京市的最低标准,公司应给我补偿金吗
我在公司做10年多,并按规定离职,可公司给我买的社保是北京市的最低标准,公司应给我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继续工作了三个月后,个人申请离职,能否申请补偿?
我与公司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时间是2008.1.1-2010.12.31。到期后公司与我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我正常上班到3月31日,工资社保等都正常操作,现在因为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并且在两天内办好了离职手续,想请问:现在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吗?依据什么条例?谢谢!
我是4月18日入职,5月18日转正,6月正式应该买保险,但是因为公司是新开的,而且是分公司,需要大连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才能开立对公账户,才能去办理社保开户,6月份跟我说大连的知道在年审,需要7月份才能寄过来办理,因为最开始工资很低就没过多问,到9月初时,我再次询问时,告诉我在跟大连方面沟通,9月中旬时再次询问时
因上班途中从楼梯摔伤,导致脑部轻微脑震荡切耳膜穿孔,当天打电话找主管请假,当时有批准,可半多月过后,期间我也有再次打过电话再次确认请假,却打来电话说当时她在开会只批准当天的,我没有去办手续,算我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么?
1.本人08年8月在公司工作,于2010年8月被上市公司并购,成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子公司,于新公司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含以前公司的工作时间。我于2011年6月主动提出离职,公司是否有按年限的补偿? 2.在为并购前有很多报销单没有报销,因公司经济出现问题。现在离职那些报销由于报销单原公司弄丢了,我根据我自己记录的
无劳动合同,有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突然被辞退,可否获得补偿?
公司规模较小,我工作5个多月一直没签合同及任何协议书,离过年不到三月了,突然被口头告知下周不用来了。保险前三月未上,后两月有上保险及公积金,离职当月工资只给到离职当日,另外没有任何补偿。 现我手持一份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上有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职位,入职日期,离职日期,但是没有老总签字),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买社保,现在由于公司合并,公司要求自动离职,我可以补偿吗?
工作六年,现43岁,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买社保,应聘公司的营业员,现在由于公司合并,人手不需要这么多,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我不愿意签字,公司就说叫我回公司听安排,但回总公司就害怕公司要求我们扫地、车间工作,所以想请问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