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锡红星美凯龙某家电品牌专卖店上班,劳动合同是与厂家签订的。因不参加商场每日晨会,被商场警告说要解除劳务关系。请问,我跟商场根本就不存在劳务关系,他是否有资格这么做?我能不能提出申诉? 补充:可我不是红星的员工啊,我是某家电品牌的员工。我又没违反本公司的规定。红星只是给我们提供一个场地而已。
用人单位限合同工7月底一次性交清廉政保证金每人一万元,否则将解除其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限合同工7月底一次性交清廉政保证金每人一万元,否则将解除其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情况简介:我从小患右下肢小儿麻痹后遗症,等级:三级。 一. 我从1990年2月厂长和我发生小摩擦,我继续上班,第二个月就未支付我工资,然后我离开企业寻找谋生之路(1990年2月~1998年3月工资和生活费单位一分钱也未支付)。 二.1998 年初沈阳市开始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我让厂长出一个《证明》,证明本单位是否
请问:我的档案从企业拿走,是否就意味着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我所在的企业长期经营困难,经常放假,也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纷纷自找门路打工。后来,有消息说必须在2007年7月1日之前缴清全部养老保险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养老保险。但是,厂里不给缴,为了保住养老保险我只能自己缴。但当时厂里以“不给办理养老关系的相关手续”为要挟,逼近我拿走个人档案。之后,我就把养老
单位因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就在试用期3个月快结束的前几天,让单位知道了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口头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
单位因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就在试用期3个月快结束的前几天,让单位知道了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口头通知,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要求,我只工作了快三个月了,我是否要以要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我是内蒙呼市一家企业员工,工作年限为03年7月至10年2月。最后合同期为09年1月1日至11年12月31日。09年8月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休病假,10年4月公司通知根据我个人工作年限病假期最长为6个月,则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人一直在老家不方便办理离职手续,则于10年11月17日办理的离职。公司人事则说离职证明需按公司批复时间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