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办公地点现在在上海,明年要搬到重庆。公司希望员工能去重庆产工作,但是愿意去的人不多。对于不愿意去重庆工作的员工,如果工作年限大于2年,公司将给于的补偿是上海市平均工资 x 3。如果工作年限小于两年,补偿是上海市平均工资 x (工作年限+1)。请问这样的补偿标准合法吗?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好像是按个人实际工资 x ((工作年限+1)? 我们的合同上签订的工作地点是上海,但是一个条款写明:甲方(即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职位,乙方如无充分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请问如果员工不愿意去重庆工作是不是就违反了这个条款,所以公司有权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款来补偿?
我是去年10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的,今年3月份我们公司要搬到外地去,我不去,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麻烦告之一下,谢谢!!急!!
我是去年10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的,今年3月份我们公司要搬到外地去,我不去,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麻烦告之一下,谢谢!!急!!
大家好 我是成都一家商场的员工 公司是深圳的 9月13日接到商场要求我们撤柜的消息 由于我们品牌在成都只有这一家店 公司说就没有办法给我安排工作了 还说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从2009年12月7日签到2017年12月6日的 请问公司这样的赔偿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当怎样进行赔偿? 很急 谢谢了
我是10年7月下旬进入公司的 考察期7天 试用期一个月 然后合同是从9月1日开始签的 公司负责交保险 公司说合同不给我 由公司统一保管 这是公司规定 合同工资填写当地的最低工资 这也是公司规定 而我的实际入手工资差不多是最低工资的2倍 每周工作40小时 而我每月工作49小时 这还是公司规定 前几天 公司人事过来通知我 可
我是2006年9月3日到公司的武汉子公司上班,2008年4月,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湖北子公司,我们的人事关系直接转入湖北子公司,2010年10月29日(30日,31日为星期六,星期日)现在因公司我所在的条线要并入广东总公司,不需要我们现在的岗位,公司就要求我们离职,且办理了离职交接表,和武汉子公司,湖北子公司分别都
我是06年进厂的,09年与公司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从上海搬迁到常熟,请问如果我不去怎么赔偿,去怎么赔偿,是基本工资还是综合工资
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员工不受30天限制提出马上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除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和补缴保险外,还能有1个月的补偿和半个月的补偿(入职4个多月)吗?
你好,我是05年进入A公司,05年至09年先后与A公司签订过两份各一年期的合同,于09年4月A公司投资与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我被调入到C公司继续工作,A公司给予相应补偿后,我并与C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2009.4-2010.4,第二份合同签订时间为2年期即:2010.4-2012.4,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给我一封信件说我工作不积
公司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了清算工资的方法,从而导致员工在离职办理工资结算时被克扣了一部分工资,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