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住房定金签了定金协议,但购房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定金能要回吗?
我是9月22号签订定金协议书交了两万元定金,协议内容中关于乙方违约内容为: “一.乙方承诺:乙方对以上物业及合同条款已完全了解,并自愿认购该物业,同时愿意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认购定金。本协议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 二.乙方必须在2011年10月17日前付清本协议约定的首付款同时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付清首付款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认购权利,所付的贰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弥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有权将该物业重新出售。” 同时他们还让我们补充了一条:乙方本人承诺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乘以1.05签约。 10月16号去签合同觉得合同的补充条款太不公平,甲方违约赔偿最多房屋总额的0.9%。而乙方最高达20%,我们要求修改合同的补充条款,所以当时合同没有签订成功,约定签合同日延迟一周,就这样一直到10月29号。对合同内容依然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写了退房申请。同时等开放商最后答复能不能同意修改补充条款。11月7号被通知同意修改乙方违约责任为1%。但是7号签合同时却发现以前约定好的最后付款日期却提前了半个月.于是我决定申请退房要求拿回我的2万定金。但是他们说是我违约。2万元不退。并说他们定金从来都不退的。 补充一下:签订定金协议以前他们没有给我看过购房合同。 请问我的定金能要回来吗?需要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前几天去看了一处房子100平方并交啦1万的定金,(当时以为是这个“订金”,以为可以退。)但是并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现在因为资金欠缺想改成76平米的小户型。但是售楼小姐说不能更改。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更改吗? 协议上写的是这个“定金”。我还是没能退回我的定金。还去找他们经理说啦好话才给我换成了一个小户型。不知
由于购房合同在某些问题谈不拢,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之前交了2万元定金且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第4条有下列2条约定:1-出卖人向认购人明示各项协议及项目相关证件,对《商品房购房合同》及附件无任何异议(注:签订认购书时没有向本人出示购房合同及证件),2-认购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取
购房定金单上没有注明什么时间签合同,我能不能晚点去签合同??
律师们你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打算给儿子买一套婚房(儿子年龄27了),通过了解团购了一套70平的房子,在咨询的时候售楼小姐明确给我们说2012.10月交房,我们当时觉得时间晚了点,但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也就接受了,然后交了3W定金,签了定房协议(定金单),结果去签合同的时候才说是2013.10才交房,我们就接受
我和买家通过中介签定《房地产居间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定金为5万元,签约当天由于银行下班买家只从取款机上取了2万交给我,我给他出具了收据。另外3万约定在7日内补齐。协议上补充条款规定“若因乙方贷款原因而无法进行交易的,双方均无违约责任”此条起初我并未同意,后来在中介和买家的万般口头保证下我也鬼使神差的签字
我想问一你下,我在老家买了套房子,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因为我去年在深圳以我的名义在深圳买了套房子现在卖了,请问一下现在可以改成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吗因为这样是二套房利息很高的,首付也多很多,谢谢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受害者重伤,如果赔偿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走司法程序的话,缓刑的几率有多大
2011年7月12日,张某下班回家,接到同学电话,让帮忙把许某出故障的电动自行车送回家,当天晚上许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张某,张某手扶有故障的电动自行车,一路送回家!这之后,张某准备回家,又骑着摩托车带着许某返回张某家,路上,因为没有路灯,撞到路面堆放的建筑垃圾,摩托车翻了,张某受了轻伤,许某昏迷不醒,事隔三个
你好 我之前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爸妈 我跟我男朋友四个人的名字,那到时候房产证可以只写我跟我男朋友的名字吗?要是可以改成两个,需要交过户费等其他费用吗?
我们相中房子以后交付了定金,但未签订合同,房子基础出来以后跟之前说的相差太远了,我们要求退房,定金应该退吗?
因为要结婚买房,到售楼中心看了看,觉得各方面还都合适,即使13年交房我都能接受,就交了一万的定金并签定了商品房认购书,当时要去看看房子,售楼员说房子还在施工中不具备看房条件,我们只能在工地外面张望张望,可后来溜进工地去看了,房子居然挨着灵堂,相当于我们以后要跟墓地做邻居, 不是迷信,是心里真的别扭,想
本人9月份看好1套房,按揭按首套算的 ,付了10万定金后,售楼部告知1个月内来签合同,我去签合同时,因为我以前住的老房子有房产证,售楼部说这个合同要按第2套房算了,首付变成60%的了,这样我承受不了,售楼部付定金前没说清楚,合同不能签这样的情况能退定金吗?现在时间按签合同的时间过去半个月了,算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