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房子二证的押金欠条中注明:房子二证办好后支付壹万元的押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现二证都未办,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办.我想现在让卖房人在单位办好更名后支付这笔款(购买的是他单位集资房),但他现在找我要利息,请问我该给吗?我能重新写欠条吗
假设这样一种情况: 在签收单据(如收据)时,某人利用签单人麻痹大意的心理(很多人都会有,比如收个快递,很少有人会看签收单内容),更换此单据为一张欠条,假设欠条内容规定还款日期,且借款为10万(或以上),而签单人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又签字了。(签字时无第三人在场,无任何录音录像或文字证据),那么日后,陌生人
我与我老公协议离婚,他同意给我10万块,但是先给5万,剩下的5万打欠条,3年给清。这个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剩下的钱他不给我,我通过什么途径可要回
起因是我女儿和别人谈恋爱分手了房子是我们给女儿买的,他现在要问我们要房款,没有领结婚证。1.一不欠他的钱,也没有借他的钱,他就让我写了一张欠他房款的欠条4万元,期限是2年。(2010年12月冲到我女儿房子让我签的)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该如何解决?
欠 条 2011年2月20日新月出租公司丁建国在大望路辅路撞倒正在行驶的徐非先生,交通队判定丁建国全责,经过几个月治疗,(丁建国、徐非)双方协商在6个月时间,还清徐非3400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失费补偿金。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签字地点: 2011年10月20日
以前我谈了个女朋友,当时为了想做点生意,她答应拿钱给我用。2008年6月30日,我给她写了一张欠条,上写:“本人欠XXX人民币十万元整并有我的签字和年月日。”但她并没有给我钱,也就是说我并没有拿到这笔钱。过了几天我就将那张欠条要了回来撕掉了(现在看当时撕掉的这个是一张假的)。现在我又谈了女朋友并已登记结婚,而
我借朋友6.8万元,朋友给我打了借条上面写着5年内还清,因为借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两年,我想问下因为借条上面写着5年内还清,过了两年过这个借条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律师的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