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承接了一个污水处理工程,发包人是一家供水公司,建设方式为工程总承包,签订合同时为保障我方利益,我方提出在工程竣工移交时,如发包人未能支付完应付的工程款,我方有权要求发包人将本污水处理厂抵押给我方,并有权利拒绝移交。发包人也同意我方要求,同时让我方草拟一个工程抵押合同。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向各位咨询。 1、我查了相关的规定,以工程实物做抵押的多发生在房地产行业,抵押权人多为银行,现在我们的担保物为污水处理厂,我方也不是金融机构,是一所国有企业(本工程我方需融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这种担保方式是否有法律保证? 2、如可以进行这样的抵押时,我们在拟定抵押合同中需注意那几点? 3、我们这样的抵押合同需不需要备案,如需备案,需要到哪个部门备案? 4、如发生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事实,抵押物应如何处理? 5、污水处理厂不同于房地产行业,如果没人需要这个东西,光光一个污水处理厂抵押给我方,我方仍得不到经济利益,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真诚希望能得到回复。 谢谢~!
我想知道关于用“在建工程”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最近的一些法律、法规规定,不知道是国家有统一的规定,还是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规定的?如果都有,我想知道都有哪些法规。。。。,麻烦大家了。。
抵押权人为银行,原来是土地使用权连带在建工程在土地局做的抵押,现已在建委对房屋进行了抵押,是否还要去土地局变更,变更的手续如何?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望各位高手给与具体指示。万分感谢!
甲方是外地来投资的,我对他很不放心,现在欠我工程款百十万了,按合同欠3期的工程款了,甲方老板说在办土地证,在我们县银行贷款,我怕他贷到款,人跑掉,还什么专款专用什么的。。我想跟甲方老板,书面写担保抵押,有效吗?还有假如要打官司,要注意什么,,比如搜集证据一类
你好我最近看中一套房产,交了1万元订金,说是今天前交首付签合同,交订金时不让看合同,说是和房管局一样的,昨天我去签合同发现,在产权登记方面不同,他的合同是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签合同时发现预售证上有在建工程抵押和该宗土地抵押的字样,
我公司要收购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目前欠工程款和银行贷款,也不清楚是否欠其他款项,也不清楚是否有为其他标的作担保,我公司订合同时,可不可以要求转让方承诺没有其他债务和担保风险,若出现问题,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呢?
吴先生一家都是农村户籍(广州郊区).80年代, 吴先生用自家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产作抵押贷款50万元用于扩大经营,但由于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一直拖欠至今.2010年,政府征收吴先生所在村的全部土地及房屋,征收条件是:每个屋契分回2 间安置房及每人10万元现金,房屋补偿另计.吴先生1家3口分回30万现金、10万元房屋补偿款及2
你好,5月我参加的一个市政工程项目竞标中标了,目前工程已经开工。 当时竞标文件的投标函如下: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xxxxx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xxxxx元 (¥xxxx元 )(不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养老保险费)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150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开发商把整栋楼都在建抵押了,但是说解押单独的单元房后可以签商品预售合同,也可以单独备案,意思就是说一幢大楼里有解押的有没解押的,那请问解押后备案的房子将来办产权时会有麻烦吗?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谢谢各位老师,我已在当地的房屋管理交易网上查到我买的单元房从在建抵押变为了以草签,那么是不是就是已经解除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