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院校在职研究生教学点单位和学校对在职研究生不负责,阻碍学生考试是否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本人于2009年11月在上海张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中心-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了报考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在职研究生报考,经入学考试于同年获得了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的入取通知书。 为期2年的时间,武汉大学授课时间不固定,授课时间不足,经常发生通知上课时间后又临时修改的情况,致使我路费住宿费多次损失。 11年10月31日,上海邮件通知我参加考试,内容明确写到我的考试科目为7科。但最终只允许我参加4科考试。另外3科均以我未按时上课为由禁止我参加本次考试。另有三名学生因已缴纳第二年学费可以正常参加七科考试。11月5日,所谓的武汉大学负责人姚某电话中通知我日后的考试可以去其他教学点参加。同时,上海负责人表示考试科目数变更和日后我的考试安排与她无关,让我直接向武汉大学咨询。 另上海张江上海张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如是服务部门是否缺少相关资质和对我的合同以及义务? 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在2009年9月招生的学费到底是多少钱,这是否可以查证。我们当时被通知交付学费4万元人民币,这是否是正规的?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 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院
我女儿得了尿毒症,原因:我女儿在我县一所职业中学读高中,今年10月10日,我女儿和本班同学们一起为学校搬图书,从一栋楼五层搬下,然后搬到另一栋五层之上,在搬运过程中,我女儿脸色惨白,喘不上气来,之后,腿、脸出现浮肿,后在医院检查,患尿毒症终末期。可能我女儿在为学校搬书之前已经患有此病,但是,经过这次搬书
因发生车祸后伤者家已经垫了一大部分钱,而肇事方也拿了一部分钱,但是伤者还在治疗还需要钱,可家属实在拿不出钱,肇事司机说要我们先垫,可没钱怎么垫,像上诉情况是否也可提起诉讼。
我是大二的学生,现在学校强制我们到指定的单位实习,我不想去指定单位想到其他同类的单位,然后学校以毕业证为威胁,说我们如果不听安排会影响实习成绩为理解拒绝我们的请求我想问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做?
关于在职一年内怀孕方面的承诺书是否有效?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拿经济补偿金吗?
本人去年7月入职,岗位是商务(需要经常与客户见面的那种)转正后公司要求我签了一个关于怀孕方面的承诺书。 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已知悉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为了使工作不因本人身体原因受到影响,同时本着优生优育的考虑,本人在此承诺:若本人在入职一年内进行生育的,无条件服从公司对本人的转岗要求。 请问
我半月前在网上看到一房东发布的信息,租金2500/月,我看房后表示满意,约定租期一月,交了500元定金,交定金时房东声称自己只有周末有空,叫我们本月27号签订合同并搬家(因为如果等到下个周末就是下月3号,我们觉得不合适),结果本月26号房东打电话来,说因为我们是27号搬进去的,住到下个月30号,多住了5天,所以要多交
08年考试舞弊。09年毕业。09年申请过一次,10年申请过一次(两次没有充足证据,因没有考虑到,所以没有保留证据。),两次均被告知工作两年之后才可申请。11年11月,自认已足够两年。申请,被告知之能在11年6-7月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颁发学位证。对此是否可对学校诉讼,要回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