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3月25日从原公司离职,到现在已经超过60天了,原公司欠我2010年一半的年终奖和1,2月份的奖金,因为我是做销售的,还有一部分报销的费用也被冻结,HR说需要原主管签字确认我离职工作交清,公司就会结算全部的奖金和费用打给我,但是我的主管曾经问我要1万元钱才肯签字,我没有同意,至今主管不肯签字,故意拖延时
你好 我在今年6月10好离职 刚好我们的工资是10号发的 。去年年底的时候 我们部门的主管开会说过 今年会发奖金没有任何的书面的协议但是刚好10号就有发奖金而我们几个辞职的都没有 我想问下 公司是否应该给我们发放奖金
公司是美国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 女员工怀孕后, 能否享受到工资+奖金的全额工资?能否享受到北京计生政策规定的3个月产假等相关政策?
合同中只载有底薪,把职效定义为酌情权奖,在员工离职时不发放酌情权奖金,属于违法吗?
本人从事美容行业,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工作收入是底薪+业绩提成+手工钱+全勤奖,但是在劳动合同中,只在劳动报酬的部分载有工资的数目,而这个工资数目就是人事跟我们说的底薪,并于每月7号以前发放。而业绩提成+手工钱+全勤奖则没明确载在合同中,人事跟我们说这部分就是酌情奖金,于下下月15号左右发放。但是在劳动合同
合同只载有底薪,把职效定义为酌情权奖,在员工离职时不发放酌情权奖金,属于违法吗?
本人从事美容行业,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工作收入是底薪+业绩提成+手工钱+全勤奖,但是在劳动合同中,只在劳动报酬的部分载有工资的数目,而这个工资数目就是人事跟我们说的底薪,并于每月7号以前发放。而业绩提成+手工钱+全勤奖则没明确载在合同中,人事跟我们说这部分就是酌情奖金,于下下月15号左右发放。但是在劳动合同
我的合同上有在合同结束时有一个奖金,合同开始是一年一签,因为第二年我是续签,所以我拿到了合同结束的奖金,现在是第三年了,我在合同快到期时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被告知这个合同到期的奖金没有了。我很郁闷,我也是完整的旅行了一个合同年,工作上也没有失误。我是否可以拿到这个奖金。
业务员在职时,公司有一笔奖金,是鼓励员工长期发展的,留存公司。离职时给了员工一份《奖金确认书》,上面写着:“若该员工辞职,三个月后可领取。若期间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和利益的行为,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基金。我公司并有权追究相关责任。”该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即到同行去工作,利用原来的老顾客进行产品的销售。这是否算
临走的时候打过招呼 但没有走公司规定的手续 因为是月中离职 半个月工资和200元押金扣在该公司 老板的说法是自动离职不予退还押金以及发放当月工资 并且拿出当时我签过字的“公司规章制度”(上面有这条) 请问 按相关法律 这笔钱我能否拿到 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希望能提供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