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5月10日进入单位上班,10月14日提出离职,公司也答应可以离职,从10月14日离职我就没有去上班了。那我离职的实际原因是她们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我只有试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后,也就是8月9日,一直到10月14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我提出离职,到11月2日才把工资结清(但是10月份是从10月8日-10月13日),国庆假期没有工资。现在让我写收条和把试用期的合同原件寄给公司。这样情况,仲裁的话我能得到什么呢?我是否应该寄这个合同原件给她们呢?我要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合同是否应该给她们寄回去呢?本来老板说10月底前全部算清,现在提成一拖在拖,就是不给算,我很纠结这个事情,不知道要不要去申请仲裁,怎么去维权?希望律师们给些完整的建议,非常感谢!
合同上有写离职后没有补偿金的,这样的合同能签吗
未签用工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工作三个月提出离职,但公司不给业务提成?
公司未签用工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工作三个月因公司随意调整工作时间,不计业务提成了,我提出离职,但公司不给业务提成? 我办理离职手续有份《**公司员工离职移交工作清单》财务,监交人,总经理签名了,我还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 证据:有工作卡、工作中总经理签名(公章)、和客户签合同的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
我从去年10月8日到一家伪国企上班。但是合同没有一式两份。3个月实习期满后,也没有相关人员通知转正和上保险事宜。公司承诺3月实习过后上5险1金。 故本人于1月份办理转正手续,仍没有书面证明是否已转正。 保险先后拖欠到7月份才给上。公积金更是1天没有上过,但是钱都扣除了。我的底薪是2000,但是公司是按照底薪1600的12
我去年九月从原公司离职,原公司多交了10个月社保,怎么解决?
律师们好! 我去年9月3日从原公司离职,原公司工作过失,没及时社保减员,多给我交了10个月社保,并且去年9月和10月我失业在家在找工作,去年11月才找到工作上班。今年6月底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多给我交了10个月社保,要我全额返现金给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去年9月和10月我失业在家,并不知道原公司背后在做什么。请问各位
与公司签订合同在2010年12月30日,公司给予缴纳保险日期为2011年9月份。10月以经营困难,要求搬家为由。提出移至大兴上班,并告予工资减半,不给予任何补助。现被迫主动提出离职。 请问 保险是否可以折合现金进行个人补缴?被迫离职是否可以给予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能比较有力一些
我们公司办的是集体保险,我要离职自己做生意了,我该怎么把这个钱取出来。
公司办的是集体保险(四险),我要离职自己做生意了,我该怎么把这个钱取出来。这个保险有没有医疗卡。
试用3个月内口头约定不缴纳保险,3个月后才开始缴纳,如果员工离职后要求缴纳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予以承
试用3个月内口头约定不缴纳保险,3个月后才开始缴纳,如果员工离职后要求缴纳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予以承担
试用期内我提前三天辞职,然后就走了,公司因为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说我现在还在职,一直叫我去办离职手续,把培训合同违约金给赔了。我们公司那个污水厂数据造假,而且在污水厂上班平均每个星期每天八小时,和合同上说的五天八小时完全对不上,而且公司规定只有调休,而且我们几乎没有一天休息,也没有加班。 不是听说劳动
请问一下, 我现于PICC人保上班,做电话销售, 但是公司对于业绩提成要压一个月在发,下个月准备离职,就不能拿到自己的的业绩提成, 将近有4000元钱, 请问一下有关这方便的问题, 到6个月后`若是公司不发这笔钱, 我可不可以控告公司!!!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今年6月份出来上班,在北京丰台区城南大道2座一家公司上班,面试时候是老板的老婆面试的;他口头说实习工资是1000-1200结果公司第一个月只给了800第二个月给了1000第三个月给了800,其中回家耽误了时间还有我所接的单子晒蓝图除了一也差错总共扣了我400,我手里的单子目前确定三个总共250000多另外一个单
您好!本人在一家私企(2010年又合并重组)工作了12年,因为许多原因自愿离职,但是从未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公司也未给我购买任何保险(到私企工作是出于帮朋友,之前在粮食局上班,保险一直由粮食局缴的),我手里没有在私企上班的工资单、考勤单等。这种情况,我还可以要求私企作一定的补偿吗?是根据合同法的哪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