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的是2009年3月25日到2010年3月24日 工厂由于经济危机7月开始已经没有正常生产了 7月分发了820元 8月也是820 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1500 从9月开始到今天没有上过班 9月工资没发10月工资也没发 今天过去解决口头上就说不要我上班了,要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补偿么就说发9月的工资10月没有然后再补偿一个月 公积金买到9月要老保险买到8月 工资按照市最低劳动保障850元计算 拿到手一共1700块钱 问我同意不同意 我改怎么办? 是不是就只能拿到这么点钱? 还有就是10月份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买?
有两部分问题: 我2010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和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合同工资是1600元,实际每月工资收入是底薪2000元+绩效部分,基本都在3000元左右,11月份因为公司撤并裁员,12月6号提出解雇我,赔偿了我两个月的合同工资1600*2=3200元。 请问: 1.经济赔偿金额部分是怎样定义的,按照劳动法是不是应该按前几月的平均总
每月15日发薪12月的工资1月一起支付的 每月都没有工资条 有工资存折可以证明 本月有没有发工资 估计下月一起发了 这样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么??是否能因此做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和公司解约病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金额多少?03年9月22日签订合同 至
我在公司工作4年,去年签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被公司辞退,但是今去年签的用工合同是签在子公司的。工资一直是总公司发的,我的工作一直是总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请问: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辞职赔偿的"本人工资"包括奖金吗?我们公司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两部分,基本工资是去社保局交保险的工资,奖金好像是另外的.
本人,在被公司解除合同后,由于当时公司没有给我辞退的文书,口头解除合同,之后我就没有上班,我也没有办离职手续,事后我为了得到离职的一个证明假意和解并办理了公司的离职手续,填写了离职表格,然后在调节过程中,公司不承认是解除的合同,是我自己离职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公司的离职手续办过后有效吗?算自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