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律师好,我想来这里咨询一下,这个到底是我的过错还是淘宝的过错。 我个人是从事淘宝网店事业的。最近淘宝难做所以想开通个活动来活动下人气。因为对活动不是很了解。但是看到很多人在用所以我就咨询他们的客服。然后客服很详细的教了我怎么用。我购买了之后。用了2天淘宝居然对我进行了封号处理。说我交易违规.我在他那购买活动的时候客服明确的跟我说了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我用的时候居然对我进行了封号处理。我打电话给他们的客服咨询。他们居然说他们可以对他们内部处罚但我的处罚不会改变。 因为我第一次找他们咨询活动的时候我不知道会违规。我没有留下证据!但是我给封号了之后我在去对他进行了咨询。他们还是说可以用。我把截图的证据留下来了。不知道我这个案件是不是他们侵占了我的权力呢?他们算不算是欺骗!?但是他们网站的规则确实又写着不可以用!我现在都很乱了。我不知道他们有些人说可以用有些人说不可以用,然后有些人说规则是这两天才生效的。有些人说1年前就生效了!他们的客服回答的都是不同的。我这个到底算不算是他们欺骗了我?
我父亲因开办工厂不善,欠一客户十几万元,后被该客户起诉,但因我父亲外出打工(没及时得到法院传票),误认为携款潜逃,先被列为网上逃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家里现在条件很不好,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我们很无助,不知道怎么才好,希望您能指点一下,让我们走出困境。在此先谢谢您了!期待您的回复!
我外公的四个子女因为遗产发生纠纷,我舅舅有一天在路上开车试图撞倒我父亲,但是没有成功,然后下车将我父亲殴打,110出警后将此事定为家庭纠纷,请问有依据吗?我觉得应该是刑事案件,谋杀未遂
我母亲与父亲是再婚,于婚后购买住房,但住房是我母亲单位于房改时加了母亲工龄和单位对职工优惠政策的。母亲于2007年去世后,父亲因购房时没出钱要离家出走,我们为了尽孝心安慰老人在2008年采取放弃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但他却马上在2009年把儿子、孙女的户口以买房名义迁入并在2010年留下自书遗嘱把房子由他儿子继承,在
物流公司为一企业运钢材十辆货车从北京到天津。物流公司本身没有车辆。这十辆车都是外雇的。货物到达港口没能及时卸货造成压车。企业不及时付运费。不给压车费用。造成压车长达33天之久。第一案企业告物流赔偿货物损失。法院判企业未能卸货造成损失不支持赔偿。第二案司机告企业赔偿压车款法院不支持指引告物流。司机反过来
现在由于中介私自将本人所付的意向金转为了定金,造成本人的意向金收不回来; 具体事件是这样的: 我和我妈在9月13日看中了一套在顾村公园的房子,当时由于很满意房型,又在中介方的催促下,在没有与房东见面和谈话的情况下仓促付了意向金,并在不清楚的情况下与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当时在协议上
我与老公在2010年9月18日登记结婚,房子在2010年11月份买的,购房合同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还没有的,房子是按揭贷款商品住房,首付和每个月的还贷都是老公一个人还。我想问:我们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分配?
1975年我的亲生父亲因病去世,我是我家的长子,上有一个大姐,下有两个妹妹和弟弟。到1984年我家六口人在村大队获得六分人口责任承包田。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在母亲改嫁人后,我便跟随大人外出打工养家,供完弟妹上学。几年后三个姐妹就相继嫁人了,我和弟弟也结婚生子,田地一直由我和弟弟种林木使用。直到后来2001年政府开始
06年A小区建成,在B物业公司不签订其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就不给钥匙情况下,我们业主被迫签订物业收费协议(即甲方所谓合同),当时合同上甲方是:B物业公司A小区管理处,并且只加盖了B物业公司A小区管理处 字样的椭圆形印章,没有签字。五年来由于小区管理特别混乱,08年时对方又擅自提高物业收费标准40%(弄个发改委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