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补班这个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他们的人说合理,我
请问补班这个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他们的人说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后,老板以盗用公章、卷走客户资料为名到派出所报案,还说要去法院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我和我一名同事之前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以为公司管理制度相当不完善,不签合同也不买社保,一周工作六天,周六周日不准休息,后来我们选择辞职,临走交接包括客户资料,未交房的业主钥匙,还有由我们保管应发放给未交房业主的礼品(烟灰缸保温杯之类)等,三种东西是和不同的人交接,其中前俩样是当面清点,交接清楚,不缺
我于07年10月进入浙江平湖一家药企,在广东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广东当地没有注册登记)做销售工作,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登记表,年8月公司因为工作调动,我提出离职,于09年8月21日离职,现已离开公司两月多了。公司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9年初签订过一份销售责任书),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 我现
我在芜湖工作,是个外地人。我与2008年12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当时谈定试用期3个月。可一直到09年8月1日才转为正式工。今天是09年10月30日,工作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购买社会保险。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劳动仲裁吗?如果符合,我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我能获得什么赔偿?谢谢
我从2005年9月16日到现在,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做的是销售业务员。过了试用期一个月后,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未列明具体薪资,是所有岗位员工都统一的格式。上面说明了工作满三年后才会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等。除了劳动合同外,公司给我们市场部员工单独列了一个市场部管理办法,约定了工资提成以及工作内容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我们是在深圳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实行的是六天制(每个星期不定时休一天)。平时(星一到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是7个小时,节假日、法定假日是6个小时,共计一周为42个小时。另外由于工作性质要求,我们每个月要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外轮流值班6个小时每月3到4次。就是说一个月按四个星期算我们每个月要多出加班时间6*4+2*4=
今年7月15日与公司签订聘用书(电子版),7月15日开始上班并计算工资。7月23日,公司以个人能力不足,要求我自动辞职。本人目前已怀孕40天。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公司能要求我”自动辞职“吗?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吗?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我们小区没有物业,是开发商收取的水费和卫生费,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力吗?而且他们收费不合理
我们小区没有物业,是开发商收取的水费和卫生费,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力吗?而且他们收费不合理,只是装修房子你也必须交一年的水费,否则就停水。你跟他们理论,开发商态度特别横,请问遇到这种问题,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我们去劳动纠察大队申请仲裁,事后企业老板说给我们工资,等我们签完了字一直没给我们
请问我们去劳动纠察大队申请仲裁,事后企业老板说给我们工资,等我们签完了字一直没给我们,一拖再拖,老板把签好字的单子拿去劳动局销案了,我们一年了也没拿到钱,请问这种情况还能去劳动局仲裁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