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后,老板以盗用公章、卷走客户资料为名到派出所报案,还说要去法院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后,老板以盗用公章、卷走客户资料为名到派出所报案,还说要去法院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我和我一名同事之前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以为公司管理制度相当不完善,不签合同也不买社保,一周工作六天,周六周日不准休息,后来我们选择辞职,临走交接包括客户资料,未交房的业主钥匙,还有由我们保管应发放给未交房业主的礼品(烟灰缸保温杯之类)等,三种东西是和不同的人交接,其中前俩样是当面清点,交接清楚,不缺少,但是没有签交接表。后一种缺少签了交接表,盖了公章,我和我同事各赔偿150元,然后我们要求公司开了离职证明站名相关工作交接完毕盖了公章,领工资走人。
其后我们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社保补偿以及支付加班工资,从我们递交辞职报告离开公司不再上班到仲裁委立案发出通知,这期间一共有25天,前面15天我们曾三次去公司办理交接,讨要工资。后10天我们曾多次打电话到公司及老板,电话录音提取相关更多证据,公司均未表示有资料遗失什么的,而且和我们在电话里有说有笑,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
后来仲裁为发通知给公司,公司随即制造假证,串口供,到派出所报案,说我们离职证明是自己头公章盖的,还有客户资料没有交接,有遗失多份资料,说是我们卷走。派出所立了案,并且叫我们去录了笔录。现在也没有回音说到底怎么处理。
后来有知情人士也是以前同事和我们说老板准备制造假证,告我们一系列罪状,具体哪些不得而知,但肯定包括前面的俩项指控,并且还说已经在派出所发钱打点了一番,还准备去法院起诉。意思是他们极有可能指控成功。
我想问一下各位专家,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很充分,有离职证明,交接表,工牌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飞扬(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09-10-12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