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公司在2007签订3年期的合同,今年公司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按所签合同规定上:.......公司要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的规定上,给予本人赔偿和补偿......现所求其问题是:在新劳动法实施期间,1、是否可以分段进行赔偿和补偿2、按《违反(劳动法)有关
李律师您好: 因病重的家母极力反对,2009年初无奈之下我狠心与妻子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考虑家母情况,离婚后一直违心躲避妻子不与其联系。2010年初家母病故后我联系了妻子,此时妻子已与他人订婚,还有三天便举行婚礼。原来妻子的父亲为了妻子能有人照顾介绍了陈某给妻子,妻子考虑其父母年迈体弱多病不想让二位老
因病重的家母极力反对,2009年初无奈之下我狠心与妻子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考虑家母情况,离婚后一直违心躲避妻子不与其联系。2010年初家母病故后我联系了妻子,此时妻子已与他人订婚,还有三天便举行婚礼。原来妻子的父亲为了妻子能有人照顾介绍了陈某给妻子,妻子考虑其父母年迈体弱多病不想让二位老人操心同时又苦苦
因病重的家母极力反对,2009年初无奈之下我狠心与妻子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考虑家母情况,离婚后一直违心躲避妻子不与其联系。2010年初家母病故后我联系了妻子,此时妻子已与他人订婚,还有三天便举行婚礼。原来妻子的父亲为了妻子能有人照顾介绍了陈某给妻子,妻子考虑其父母年迈体弱多病不想让二位老人操心同时又苦苦
我与我老板是同乡,都是湖北人,0九年正月初九在老板邀请下来到乌给她帮工,因是朋友也是世交,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七五事件后,老板回内地后就很少过来,现我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干,但这儿只有我一人,公司账号及老的几张私人银行卡都给我管理,但老板好象没有来接手管的意思。请问,如果她总不来,我该如何采取正当
我的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也有注明周六上班,而且劳动合同签的是不固定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请问合同有效吗?能够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吗?
我于2005年1月23日与菏泽联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购买了“金都华庭”商品房一套和车库一个。按合同约定交清了全部房款,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但开发商没按合同约定于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该商品房,违背了合同的约定。我们于06年3月起诉到菏泽市开发区法院,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不按《合同法》判案,转换概
律师朋友;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和机动车主一起去三十公里的工地做工,事先约定雇主给机动车主添加十五元柴油,作为机动车主的补偿。雇主与他们约定,每天工资四十五元一天工钱。管吃一顿饭。在从我叔叔工资里,扣除一块五毛钱给机动车主作为车费。,零九年七月八号,一次下班回家途中,因为,天黑视线不好,又加车速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