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个半月,没签订合同,现已离职。公司只愿意赔偿我1个月的工资。但按劳动法得付我双倍工资。我现在是准备先拿着公司赔偿的1个月工资然后再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赔偿我剩余应得的钱。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我是09年5月正式在公司上班,当时口头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到7月底就满三个月了,因为是应届毕业生老板说试用期之后转正工资由原来的1200到1800元,并且在转正之后交四险,在这三个月当中并没签订合同,也没签订就业协议,请问1.若在刚满三个月时被辞退,我可以有哪些赔偿?2.若三个月满了之后,要签订哪些协议呢? 我在网上查
我在原单位工作五个月了,单位之前答应试用期之后交保险的,过了五个月还没交。今天,带着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据,去劳动仲裁投诉用人单位没和我没和我签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保险,还有要求承担支付试用期后的两倍工资,那边的工作人员说支付的两倍工资,要回来的另一倍公资,有执法部门没收,作为对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
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是否要赔偿(一次性签订了三年合同)
我是10.3.3进厂并同是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公司主管现在3.15通知我走人。请问向这样的问题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吗?(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
我今年3月到一家企业上班,该企业答应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得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所以就只跟我签订了一份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比转正后少500.而没有附加的劳动合同。然后最近学习了点劳动法,发现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请问是吗?我应该怎么跟企业沟通? 而且试用期合同有些规定我觉得莫名其
我是2010年的应届毕业生 播音主持本科 在青岛某广告公司实习 目前公司负责人说 实习期要签订合同 但是我个人只是想在这个公司先学期2,3个月的时间 (不超过试用期) 若是签订了三方协议 交个报到证 我再想去别的单位这些证件怎么办 还能和其他单位在签订合同吗
我于2010年2月到一家酒店上班,其间给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 (也就是今年2011年2月)就没有续签了,直到2011年7月。5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来看我,当时 我在上班的,为了请朋友吃饭就给经理请假,当时经理没准假,结果就脱岗2小时请朋友吃饭了 ,后来被罚款300元并警告如有再犯将予以辞退,但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合同,3个月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了,现我想辞职,我可以要回试用期后5个月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合同,3个月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了,现我想辞职,我可以要回试用期后5个月的双倍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