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一起涉嫌集团贪污案件中被依法取保候审,现在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我朋友。具体情况是我朋友当时是属于公司的一位中层干部,在领导的指挥下于2003年11月份向上级职能部门送交了一份关于成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后在2005年7月离开该公司,并退出全部股份,当时是没有分红的。我朋友也没有得到任何利益。现在经过六年后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我朋友。请问我朋友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中止犯罪?再请问共同犯罪中的个体是否适用刑法追溯期限?现在法院还没有判决下来,我朋友还在取保候审阶段.
各位专家您好,我一直以来总有个疑问,就是关于那些落马的贪官,这类案件怎么会被轻易破获呢?假如行贿者、受贿者均不承认,只说是为朋友提供了一些专业技术类的咨询帮助、或者干脆是利用业余时间提供兼职服务,关系都不错,所以得到了较高的报酬,这样一来,又没有其他证据,是不是就无法定案呢?
你好,我是5年前被朋友骗到广西去做传销。后来因为我们的上线老总逃跑了,我们全家都被陷进传销窝中无法自拔,最后申购的钱只好打入我朋友的账户中(大款金额大约为20万左右)。我朋友于2年前回家参加工作,我于半年前也回到家中打工。因为我们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错误性和严总性。现在下面的人到我家要钱,我已经是拿不出钱
一年级学生包洛榕被她老姨接上后,到幼儿园接中班幼儿赵少伟。此时正是幼儿开饭时间,不许家长入园接孩子,所以幼儿园大门锁着。但包洛榕的老姨带着包洛榕悄悄从厨房门内进入园内。包洛榕的老姨进班接赵少伟。这时包洛榕一人向二楼跑去,与正在端着鱼汤的陈哲老师相撞,鱼汤洒在了包洛榕的身上。陈哲老师马上抱着包洛榕跑向
一年级学生包洛榕被她老姨接上后,到幼儿园接中班幼儿赵少伟。此时正是幼儿开饭时间,不许家长入园接孩子,所以幼儿园大门锁着。但包洛榕的老姨带着包洛榕悄悄从厨房门内进入园内。包洛榕的老姨进班接赵少伟。这时包洛榕一人向二楼跑去,与正在端着鱼汤的陈哲老师相撞,鱼汤洒在了包洛榕的身上。陈哲老师马上抱着包洛榕跑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