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 您们好! 我们在2001年9月参加了单位续建综合楼职工宿舍筹资计划,以建设资金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交付,并与公司签定了《宿舍筹资兴建合同》,一式三份。内容包括 “属一次性投入(无息)不能退还,预计2002年7月30号前可将房屋交付使用,如若国家政策不允许出售此类公房时,使用方对该住房享有持续使用权直至该楼正常使用期满。”很遗憾,2002年1月中旬,综合楼11层已封顶,内墙间隔和内涂也完成。在筹资款尚余480万的情况下,公司突然向全体职工公布了此综合楼工程的各项费用的公告。以筹建资金缺口大,公司无力支持该楼续建为由停建。 2010年1月10日我们发现该综合楼B栋在装修,到里面一看:施工人员正在将原图纸套间的格局进行施工改造,将B、C、D、E四套房改为六套房。看见这情形,本着维护自身权益的本能,我们先后曾多次打电话要求与公司经理沟通,希望不要随便更改我们所签定套间内的格局......。经多次强烈要求下,他们才在1月13日跟我们开会解释。会上才告知我们:“2009年11月,综合楼和职工与公司签订的筹资合同已经一起转让出去,这一切程序都是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的。是按法律法规办理的,如你们有任何问题,可以跟受让方联系,因为公司不清楚你们有什么要求,而现在公司只能提供协助,将你们的要求转达给受让方。”我们不明白:既然公司都不清楚我们的要求是什么,那为什么在转让前不给我们告知、作好协商?到现在还改造我们所签定房间内的格局。我们只能恳请公司按合同处理。 2010年1月,我们多次给电话总经理,要求对方终止对我们所签定房间内格局的大改造(侵权行为)。但到最近他们才设定出远离原合同内容的6+2方案要求我们就范。无奈就本月11号我们只能按他们的意思同意签定“6个方案”中的“补充协议(方案一)”的安置方案。就是按每平方补交2150元建设资金(仍没有房产证),但我们签约后他们又要取消,再给出条件为异地安置边远30年楼龄以上的房子或按每平米总数6800块钱付给我们了结,未得我们同意,受让方(开发商)他们又要我们以“每平方交纳14300元购买。如不办理购买手续则视我们放弃对该房的优先购买权。我司将以法律途径申请解除《筹资合同》并依法承担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我们因为已退休,经济无法承受而没同意,(房屋产权已在本月初过户给开发商)。但受让方(开发商)却说要告我们,我们还真不清楚他们告我们什么,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依法我们能做什么?
1 自签定合同满一年后单位才给上公积金,请问是否合法? 2. 综合工时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让倒休是否合法?
我是2009年聘到日喀则一家学校的老师,没有编制.进学校后我们要求学校给我们购买医疗和养老险,当时学校说我们不是正式员工,不能购买.我不知道西藏地区是否这样,我们与学校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因为不是正式的不能购买五险?还有就是听说在西藏地区购买五险后,以后转出去非常麻烦,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谢谢!
我是1996年在中国水电五局第一分局上班,08年因单位效益不好,就被单位通知待岗了,每月有几百元的基本生活费,在这期间自己找了一些临时性的工作,10年单位通知去上岗,由于检查身体发现有乙肝,就跟单位反映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医院的证明材料也给单位及过去了,,单位说不行必须来上班,没办法就去甘孜州去上班了,上班过
甲方将XXX房转让给乙方多少钱,收定金多少,如有违约按定金双份赔偿,签字生效··· 这样的合法吗有效吗没按手印只签字了。 房子是老爸的我带签的名字 老爸在外地,电话说了下, 现在如果不转了要赔偿吗? 我这样违约算诈骗吗?
我是一名基层卫生院的医生,但是长期以来没有上班,用单位的话说就是停薪留职,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里很普遍,因为长期以来卫生院的效益很差,根本不能养活这么多人,大家只好另谋出路,但是劳动关系还留在卫生院,双方也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直到今年卫生院改革,实行财政拨款,按所有职工人数(包括不上班的)发放工资、福利、养
我村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做主把土地转让给外村人建房使用,并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转让费分给了村民,合同内容村民都不了解,但只知道每间房转让费4000元。转让11间共计44000元。至到现在我们才知道,村干部转让给他们14间房子的土地。多余的3间房子的转让费村民没有得到。这样的欺骗合同是否有效?
我村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做主把土地转让给外村人建房使用,并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转让费分给了村民,合同内容村民都不了解,但只知道每间房转让费4000元。转让11间共计44000元。至到现在我们才知道,村干部转让给他们14间房子的土地。多余的3间房子的转让费村民没有得到。这样的欺骗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