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1、我们是在A地办公(劳动合同上的地点也是A地),公司总部在B地; 2、上个月公司让我们来B地开会,然后口头通知要在B地出差几个月,没有书面文件; 3、中间放假回去A地,假期结束后留在A地办公了几天(共4天,其中1天是出差火车途中)再出差到B地(有出差申请单),到了没几天公司提出要取消A地办公点,我们不是出差,让我们签改变劳动合同地点的协议,我们没有签,公司让我们离职; 现在的问题是: 1、我们提出公司补偿1个月薪水(到这公司还有15天满1年),公司不同意,还说我们假期后几天(4天)没到B地工作属于旷工,按例公司可以开除我们,同时以前累计的几百个小时的加班费都可以不给,回去A地路费自行承担,如果我们同意自动离职,加班费还结算给我们,路费报销,但没到B地工作的4天没有工资。 2、我们不同意,曾提出如果公司是这种态度,那可能就要申请仲裁了,结果公司说申请仲裁对我们也不利的,所有资料他们都可以不提供,出差申请单他们可以不认。 请问: 1、我们可以要补偿吗? 2、我们没到B地工作的4天算旷工吗? 3、公司有权利不给加班费,不承担回去路费吗? 4、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仲裁,有用吗? 补充:我们到B地出差没有出差补助,后来连来回路费及B地住宿费都当做是给我们的福利了。
我跟一北京公司签订了为其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是一个月,但我的实际试用期是3个月,如果产生劳动纠纷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公司给我开得工资比实际的要低,这方面我需要收集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比如公司领导关于这方面的谈话录音法律效率吗?合同法里面有没有规定在试用期保险是不是必须给上
我于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来了以后老板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是老板本人签字,未盖公司公章,说公司刚刚建立,还没有公章,等有了再盖,等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要求我们把劳动合同全部交了上去,又重新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变更了很多内容,这次合同签了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就是我们公司内部起草了一份员工聘用合同,这份合同主要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起草的,着重强调公司的利益,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退还公司在合同期间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的总额,我想知道这一条是属于合法有效的条款吗?对于这份员工聘用合同我应该怎么样跟公司进行交涉。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08年到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而公司跟我签的合同是要求买社保的,公司在这两年内一直都没买社保,现因个人问题想马上离职,能否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结工资走人。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
我是一名从事电力安装的电力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公司一直也没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拥有电工证,自1995年参加工作值今一直从事电力安装工作,现在企业改制,原先是电业局的多经公司,现在改制后,宣布独立,2010年脱离电业局管理,单位不承认我之前的特殊工种和工龄,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自1994年到2007年公司一直未给签劳动合同。2008年企业改制,给我们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末合同将到期,企业想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13年的工龄有没有补贴?这13年的劳动保险企业应不应该给补交? 委托律师,我需不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