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你可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直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公司未替你缴纳社保为由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满一个月后即可结工资走人并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可以.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在这两年内一直都没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2,可以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