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晚婚晚育,打算从2010-11-01开始休产假,春节3天国假正好在晚育护理假里,所以顺延3天。如果没有这3天顺延的假,我应该是2011-03-01上班,现在加了这3天顺延下来的假,我的上班时间变成2011-03-04. 我想请问的是,这顺延下来的3天假的工资应该由谁给我发?我问过公司人事,她们说公司只会从我上班的那天开始
我是本科护理专业的学生。我已经在医院实习满八个月,按规定有资格报考护士执业注册考试,但学校的实习时间是十个月,现在我想提前结束实习。问,学校有无权利强制我完成十个月的实习?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护理专业的实习时间做出明文规定?如果我提前结束实习,是否会对我以后的毕业产生影响?
老工商今年不是已经加入新工商保险条例吗?护理费用51元至今,有关部门已经同意补发调整后之前的差价,但是鉴定结果明明是大部分护理,他们说现在已经不分级别了,轻伤重伤一样待遇,按少部分护理来算,请问这合理吗?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按照江苏省人口及计划生育条例,晚育的男方护理假应为10天,公司规定的男方护理假不足10天,且了解条例后坚决不更改,该如何申诉?以前按公司规定请过假的是否可以补假?
我在上海申之春的一家门店做了烫发,然后一时冲动,购买了一套800元的护理发膜套装,店家承诺我可以在他们店得到12次的免费护发,用的就是我购买的这套发膜。可是回家后,我查了这套发膜市场价才60元,心中很后悔,想退掉这套800元的发膜套装,而且护理也尚未开始做。请问可以退么? 首先谢谢律师给予的建议!我10月14日找
请问: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已成为植物人,在院治疗需人护理,这部分产生的大量费用今后在肇事者赔偿金额里如何反应?是否需开据证明?在何处能出此证明?
请问: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已成为植物人,在院治疗需人护理,这部分产生的大量费用今后在肇事者赔偿金额里如何反应?是否需开据证明?在何处能出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