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一农民,去办独生子女证时,因早婚早育乡里说,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孩子高考也不能加分,现在政策是这样吗
我是青岛农村的,于98年村里统一转城镇,80年于当时的村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有一条提到:分两人的宅基地。但我家于90盖房子时因宅基地的事我的父母跑了很多地方,但村里就是不多给一人的宅基地。给的答复是独生子女不光你一人。现在村里又旧城改造,我能不能享受两个人的宅基地啊?如果能?我们应怎样处理?如果打官司,能不
我女儿一生下来没多久就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10岁了,可一直没到过独生子女奖励费,我老公领的了失业证,我是前单位的下岗失业证(现在找了一家单位是做临时工的),今年政府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说我双方失业证,说我现在有单位,可单位发得是临时工资7百多月,上个月才加到9百多元,你说像们这样的独生费应该到哪儿领?
我是87年出生的,父母在申请独生子女费时,村里领导说我是属于超生的,不予以批准,要是88年的可以申请。请问:在申请该费用时有超生这一说法吗?
夫妻双方有一方为企业职工,另一方为农村户口且无业、或已辞职自谋职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如何发放?企业是否应该支付无业或已辞职自谋职业的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待遇?
我今年40岁了有一女16岁 没有避孕措施意外怀孕了 本不想要 可村里说不给报销医药费 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如果他们坚持不给报销 我想把孩子生下来 村里是要罚款的 我可以告他们吗 因为他们不给报销我才生的 后果是他们造成的 急切盼望您的解答 谢谢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拒绝。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从领证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以子女超过14岁不能享受奖励经费为理由而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