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5月30日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于卖方十五万元,贷款十二万元。6月26日中介方与买卖双方在邮政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至今房款一直未批下来。在签订合同中中介方已承诺商业贷款12万元,如因政策性变化贷款不下来,卖方如实退还买方所有房款及定金,中介方退佣金,三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律师:(1)在邮政银行贷款不下,中介方要求买方异地的工商银行贷款,贷款费用要高于以前的一倍,利率也高。买方可以拒绝吗?(2)从以上情况看买方可以终止合同吗?是否违约?(3)如果可以终止合同,买方所交的房款在什么时间内退还?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是二手房的卖方。在小中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只是写了“房款到帐”腾房。这几天就要去房屋所在的区房管局去打买卖协议,在这份协议上有付款时间的相关条款吗?在这上补签首付及贷款时限行吗?如果没有或不行,该怎么办?如果补签了房管局买卖协议付款时间就和中介
二手房买卖时,已经过户了,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过了4个月了还没银行放款,卖家说要反悔,告上法院。请问如
二手房买卖时,已经过户了,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过了4个月了还没银行放款,卖家说要反悔,告上法院。请问如何解决。
我是卖家,在2010年10月21日,在中介处与买家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总房价24万,先交3万定金,一个月后支付首付款共计12万,余款12万买家通过银行按揭给我。合同上还约定了违约责任,收定金后违约金是定金的1倍即3万,收首付款后违约金是总房价的20%即4.8万;但却没有约定12万购房尾款的支付时间(当时我们当地即宁
现已过户,只剩贷款到位交房了,但银行贷款迟迟办不下来,中介合同上签的时间是办完为止。已联系中介多次,均已马上就下方贷款为由拖欠。作为卖家我能否撤销此项买卖?怎样撤销?
1、通过中介,签完合同后,中介让我们签了一堆有关申请银行贷款合同并拍照,是正常手续吗?这些事是不是应该由银行来做? 2、签完后,银行要我们留下产权证和契证,合理吗?做什么用?还要求我们留下身份证等复印件,有风险吗? 3、下一步我们需要做什么,怎样证明银行同意放贷了,中介说银行同意放贷就先更名我才能拿到
二手房买卖 下家付了首付 但2个月了 说贷款办不下来 怎么办
我是二手房的房东,因要结婚买大房,故将小的二手房卖出。期间收取定金2万 首付款19万,剩余房款,将由下家贷款贷出后付清,交房过户。 时间已过去两个月,我已将房款付了大房的定金,现收到消息称下家因为非城市户口,没办法办税单证明故无法买房,要求解除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有点进退两难
我们是在七月份通过中介和买房者签了合同,当时中介说付三成可以办下贷款,后来银行那边说我们的办公公寓必须五成的首付才能贷款,买房的人凑不成五成的首付,所以一直到九月份中介告诉我们这事相当于黄了。我想问一下如果追究责任应该有谁承担,是不是应该对我们卖方有所补偿才对?
我从房管局打出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已经申请贷款,房管局却说我的成交价格要更改,这样对吗
我的二手房是96万成交,合同也是96万,而房管局却打电话说他们笔误,我的合同必须打112万,我不明白了,我的房子是96万成交的啊,而且贷款已经申请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在线等,麻烦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