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贷款
二手房买卖贷款 我于2011年5月30日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于卖方十五万元,贷款十二万元。6月26日中介方与买卖双方在邮政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至今房款一直未批下来。在签订合同中中介方已承诺商业贷款12万元,如因政策性变化贷款不下来,卖方如实退还买方所有房款及定金,中介方退佣金,三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律师:(1)在邮政银行贷款不下,中介方要求买方异地的工商银行贷款,贷款费用要高于以前的一倍,利率也高。买方可以拒绝吗?(2)从以上情况看买方可以终止合同吗?是否违约?(3)如果可以终止合同,买方所交的房款在什么时间内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天飞(重庆)
提问时间:2011-10-27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