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于08年3月到虹口区广中路小学面试做美术老师。面试合格于4月1日正式到学校实习,一直到5月30日被校方辞退(理由是因同时有美术教员员推荐了一个老师过来,校方不想得罪教员员。但事后又否认说我爱人没特长)。我把事情告到虹口区教育局,批示是让我以劳动法第82条要求校方补偿经济损失(期间并没与校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每月工资970元人民币)。可我不清楚补偿标准如何界定,是按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或是按08年上海人均工资标准还是按试用期间的970元标准来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中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连续订立二次中的“二次”是指08年以前已订立了二次还是08年1月1日起已订立了二次的员工呢?比如我公司某员工2006
我是05年07月到一家集团公司工作,之间分别在旗下以三个子公司工作,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固定劳动合同,到今年的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现在提前1个月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进行经济补偿呢?另外由于工作量大自己额外加班的加班费如何补偿?(加班有上下班打卡记录)比较急!谢谢!
我是05年4月到一家集团公司工作,之间分别在旗下以2个子公司工作,合同签了3次的固定劳动合同,到今年的8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现在提前29日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进行经济补偿呢?比较急!谢谢!公司说只赔3个月的工资,正确吗? 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有补偿吗?我要写辞呈才能离职吗?如要写我要到什么时间写辞
就是我们公司一直以来没买社保~现在我们一群人上交了调解申请书~`书面说明:要求立即终止合同~政府部门已经受理~ 我们现在马上开始不上班~会有什么问题吗``调解部门已经受理``如果我不上班,公司要把我打抗工怎么办?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我于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月15在黑龙江*集团*研发中心开叉车,属临时用工,当时达成协议工资150元/天,法定假日双倍。可昨天我接到通知去领工资的时候,却是这样支付我的: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月15日,雨休2天,合计:3600元。我们当时是口头协议,没有形成书面合同,请问各位律师:他们因为下雨就完全扣掉我们的工
2009年10月新的保险法实施前的保险合同适用新保险法实施前的旧的保险法.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如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的行为适用新保险法,其中包括投保二年后不得拒保等不可抗辨条款,并且目前为止不可抗辨条款没有类似于"特别严重之欺诈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五项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什么情况下单位应该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