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 对方公司向法院起诉 在9月30日开庭 对方又未到庭 法院按撤诉处理了 但是10月21日法院又开出传票 对方又起诉了 这时效那么长了 请问他还能起诉吗?起诉法院已经受理了怎么办?
夫妻双方于一月前离婚,离婚之前,男方一直不同意离婚,女方一直逼迫男方离婚。之后,女方为了尽快与男方离婚,答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且离婚后,男方可以继续住在夫妻共同按揭买的房子,男方才答应离婚,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现在,离婚后一个月,女方将男方赶出住房,孩子也以自
以屋面防水为例: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1998年)
我同学是学酒店管理的,被学校安排到酒店实习6个月,每个月900的工资,却像正式员工一样做事,酒店方没有特地的安排时间给学生培训或者技能教育,就是向正式员工一样上班。法律对实习期限有没什么规定啊?感觉这就是学校把学生半年的劳动力卖给了酒店!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本人在11年6月16日在唐山某企业入职。入职时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当时公司人事部承诺3个月给转正。到9月20日我申请转正,但是领导不给我转正申请表,还和我说如果不转正还可以继续工作但是转正的时间不能确定。辞退我的时候是当天离下班只有1小时的时候告诉我的,对于不给我转正的理由是
雇主在2010年4月9日,有偿雇劳动者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因工死亡!家属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又十分善良,所以一年多来,从未向当事人提出赔偿!现在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吗?如果雇主以"民法通则第136条:民事诉讼期限为一年"拒绝赔偿,怎么办? 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如果法院也以这个理由拒绝
想问一下公司被收购解除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一样吗?有没有区别,明细一些回答。
本人于2009年末,因男方过错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并写明“上述欠款合计×××万元(以本《离婚协议》作为欠款凭据),考虑到男方目前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问题,可视情况自即日起三年内支付完成,支付方式为男方将欠款打入女方的银行账号。” 至今近两年时间里,男方仅偿还了其中的×万元。现男方已再婚,并对欠
我合同07年3月至08年3月,到期又签了一份,11年3月到期,然后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仍然正常上班,保险工资都正常发。(1)向我这样可以视为无固定期吗?(第97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数,自本法实施后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计算)(2)是不是视为无固定期就不用签了?但我觉得“视为”不等于“已经签订”,
我们这批员工入职时,公司内部组织了3个月的培训,随后让我们签订了培训协议,要求必须工作三年才可离职,否则要赔偿培训费3600元。请问是否合法?如果我们工作不满三年离职,是否应该交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