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要应诉还是提出反诉?还是提出行政诉讼要房管局更改产权人名字?
各位律师您好!请教您。父亲与继母结婚搬迁去厦门住,后单位房改,单位分配一套110平方的离休干部房改房,是父亲才有资格享有的,继母是没有资格的。当年房子成本价6.8万多元扣除父亲和继母的工龄补贴后还需缴纳3万多元,父亲写信说:继母说谁出钱百年后房子归谁。我弟弟老实就相信他们的话。我们出了钱缴纳了3万多元,并花钱装修了房子。房子装修好了弟弟一家就搬进去住了十年。父亲去年去世,继母前夫的儿子就代继母起诉分割该房子。他们一口咬定房产证上有她名字,房子就是她的。当年弟弟和父亲都相信继母,没有要继母写凭证。现在我们手上有缴纳房款的发票和购房经办人的证词。装修费用大多数是白条。有父亲说谁出钱房子归谁写的信但没有继母签名。也没写明谁出了钱。问有什么办法证明这房子是我们出钱,是弟弟借父亲和继母的名字买的?问我们是要应诉还是提出反诉?还是提出行政诉讼要房管局更改产权人名字?
尊敬的各位大状您好! 本人邓桂新,是2009年1月17日晚在324国道马安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死者黎爱珍的丈夫。我现将我的痛楚投诉于你! 于2009年1月17日晚上20时57分许,我接到高要中医院的电话,询问我是否该机主的家属。我答:我是机主的丈夫。医院告知我:“你老婆被车撞倒在中医院抢救着”。心急如焚的我马上开车奔向医院
1)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2)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
本人于2009年在本市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房地产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的形式竞得位于本市某商铺总建筑面积1451.42平方米。 该标的系本市某法院委托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的执行资产。2009年7月22日和2009年7月24日,法院就该标的分别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当地房地局,要求贵局将该标的房
公产(桥梁)致人侵害死亡,本人喝酒,应当如何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公产(桥梁)致人侵害死亡,本人喝酒,应当如何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
因对于劳动鉴定中心的鉴定有异议,但是当时同事不懂,又过了申诉期,仲裁都给判了,现在想向法院起诉,劳动鉴定中心的鉴定:一个鉴定标准有问题(按照他们出具的鉴定标准连十级都够不上的被鉴定为九级。),另一个鉴定完毕后,送达程序也有问题,以是被鉴定人提出的为由,未给我们送达(但是我们是利害相关人)。 以此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履行职责和确认无效行政行为可不可以同时并列提出?
我是利害关系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意见,向国土局提出信息更正申请,要求国土局更正99年颁发的初始宅基地土地证登记人的名字,2012年10月31日国土局的答复是: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59条,让我取得登记人的书面同意后,国土局才办理更正。我有证据证明国土局办理该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证据:1、登记人是城镇户口;2、
购房合同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男方现在提出离婚,在没有女方签字的情况下他能否更改产权
购房合同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男方现在提出离婚,在没有女方签字的情况下他能否更改产权,车子婚后买的如果男方私自转移,起诉时可不可以申请转移财产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