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城区拆迁,房屋是公房,承租人是我舅舅,他也是户主。此处一共有七个户口,这其中包括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姥爷的户口(现在我们四个人单住在一起)。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我们不知情(是舅舅签的),而他也对此闭口不谈,根本不想让我们知道。 但经我们多方了解,这笔天价的拆迁补偿费中的确有按户口数补偿的部分(
律师您好,我家户口属于村里,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但是村生产队在村公共塘坝被征收进行补偿款分配时将我家剔除在外。 我家祖籍是在该村,40多年前我爷爷带全家搬迁到另一乡居住,20年前我爸爸再将全家搬回村里,因为搬回后没有要责任田不存在农田灌溉的问题,我爸可能是在和生产队协商时口头说了一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好“外嫁女”等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为什么是村长说的算,人人不平等,有的人可以得到补偿,有的人分不到补偿,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闺女今年一岁零九个月随母亲在蓟县农村落户目前大队卖地分钱没有我女儿的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望法律专家给予指点迷津为盼!
是这样的,我们村最近被征收用于兴建水库,获得的村里的道路、树木、山地等赔偿的公共财产由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分配。我们家是50年代移居本村的,在这里已经生活,劳动,工作将近50年了,户口也在这里,请问像我们这些非原始居民的情况,能否享受原始居民同样的财产分配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陈律师你好!原告是三个人,母亲和两个女儿,都是非婚生女村里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27000元时,未给她们分配,起诉至法院,法院以《陕西省高院关于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会议纪要》里的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涉及计划生育奖罚而发生的收益分配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