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型私人公司工作,工作3个月后没有给我上社保,我找领导询问社保问题,领导道:“不是不给你上,是现在公司人员太少不给办理,等公司人多的时候再给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又去找领导要社保,他总是推脱道:“恩,这件事给想个办法早日解决”。 可是他只是在嘴上说说,压根就没有行动起来。
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更改原有薪资体系,使得基本工资降低,是否算变相克扣工资
我是今年8月9日合同到期,公司同我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薪资一栏有所调整,原来我是按照月薪发放,每月4000,年底可能有13薪。现在是按照考核制发放,底薪3500,考核奖金1000,但是考核奖金要到年底考核后才能发放,如果年终考核不过关,则奖金1000*12都被扣掉,这算不算是变相的克扣我的工资?如果是,我可以以那条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由于一次做错订单,货到后客户拒收,该产品为公司常规产品,退回来不影响二次销售,但是公司以此为理由要求我赔偿或者以扣每月全额工资的形式直到足以支付赔偿额,我们因为每个月有500元的无差错奖,我同意扣掉发生失误当月的奖金,但是公司还是要求我赔偿,现在我想辞职是否还是按照提前30天提出即可?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应聘时说必须做满半年才能辞职,可有人没做满就辞了,也走了,可是有很多人一起辞的时候我们经理又说必须做满半年,没办法,于是我请了十天假,我们店里请一天假要扣一天半工资,我们十七号发工资,照理说就算是扣十五天工资也是扣这个月的(我是请的8.1~8.10)可是我们经理说要扣我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
由于工作中犯了低级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是否要扣一个月工资?
本人在上海,由于工作中犯了低级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大概3000~4000,但是可修,较麻烦),是否要扣一个月工资(2700到手工资)???有合同的。但是合同中没有注明这种事情。和公司协商过,公司不肯让步,非要扣一个月工资。另外说如果我写份报告就少扣点,但是少多少不肯说,一定要我先写报告再告知,这个能写吗?另
我来这里上班的时候签了劳动合同,上面说第一个月要压400元工资,必须做到年底才返还,我现在不做了,压得400元是否不给我?
我来这里上班的时候签了劳动合同,上面说第一个月要压400元工资,必须做到年底才返还,我现在不做了,压得400元是否不给我
在其公司工作1年4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每个月的工资也是给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每个月公司给两百块补贴交医疗和养老保险,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做,需要赔偿我双倍工资嘛?给现金交社保,违法嘛?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不赔偿我嘛?
因有急事我于8月2号申请请假10天,公司除老板外厂长经理都已签字,没有来的急等老板签字就走了,老板算我自离,7月工资不发,我能讨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