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这10被年国家土地征用。现在在要分村财,村子现在出了份97年的会议记录 记录上规定本村嫁出的女子要求户口留在本村的要交手续费500元,不具有村子分配利益的权力。。但由上级按人口分配的各种任务则由村分摊到各个人口。
请问这合理吗??我是否可以拿到村财?
PS: 我结婚后户口都没迁移过 也没交过那500元。
嫁出去后又离婚了 在婆家土地啊 房子啊 什么都没拿 这样也可以?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旗检察院执行庭找村支书要上届村委会欠村民钱是否正确???遇到这样的是我应怎么处理?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以下第一人称我代表现任村支书。 2006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我任村主任期间,接前任村委会账务欠本村村民8000多元,2009年上半年该村民起诉本地法院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款项,判断结果为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该村民款项,由于村委会账面没有钱故未归还村民此款,2009年下半年村民要求执行庭强制
当地村委会理事会根据当地风俗一个代书人,两个见证人书写的继承文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没有签字的民间行为,但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理事会协调处理并由村理事会代书且有两个见证人,一个代书人的村理事会文书是否合法用受法律保护? 本人女,于1995年十月,因伯父一直未婚,经本人当地村理事会协调家人及本一致同意,将本人过继给伯父为女儿,且由村委会理事会当众由村理事代书,村理事两人见证,书写文书一式两双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
集体地皮,组长私自租赁,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怎样维护自己利益?
本人所在县城有一片集体空地,原本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自发建成的猪行向外出租,委托由组长代收租金分配给每一个家庭,但是第一份合同到期之后,组长私自签订第二份合同,而且租赁的另一方和租金以及租赁的年限没有通过任何一个村民代表,请问:组长的行为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要起诉,具体步骤是什么?我们应
我和我老婆是2008年结婚的,她是甲村,我是乙村的,都是农业户口,结婚后我们的户口都没有动,我的还在乙村,她户口还在甲村,现甲村准备分房(安仁口户口分),我媳妇户口还在甲村,可是甲村村委会,说我媳妇可以把户口迁走到乙村,而她没有迁走,所以我媳妇没有分房的权利,且以后不享有任何甲村的待遇,我女儿出生一个月
村委会在村民投标拍卖房屋前面广场上不按规划图纸施工造成村民利益损害问题
本村村民甲通过村委会对本村村民公开投标拍卖中高价拍得一处宅基地,后来宅基地上房屋已经建成,现在村委会却不按当初发放给村民的规划图纸(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村广场的规划,将村民拍卖房屋正前方广场上的篮球场改造为公厕(公厕的地基已经造好,且造好了房屋柱头),严重损害村民利益。如果向法院起诉,应该提起违约起诉
我村有一块土地 原来是建学校的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 未能建成 只是打好了地基 在今年的5月份 当时的代理主任在没通知大多数村民的情况下 便将该土地租给了本村一村民(30年5万,当时交纳了3万 另2万到现在没能交纳) 请问是否可以收回或者重新竞标。急 速解答!~!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公安局说村委会的章不算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
我是贵州省毕节地区百里杜鹃管理区石牛村石堰组人我组几户村民在未经过其他组民的同意就私自与村委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