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是否是国家硬性规定的?企业自己改变比
企业与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是否是国家硬性规定的?企业自己改变比例是否违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前年我在一家国企以劳务派遣形式入职,企业一直要求我们自己缴纳社保,说是缴费后给报销。可是现在都快过年了找借口说没钱,年后再说这事。他们是不是违法的行为?该怎样才能拿到自己的钱?
公司未向社保处缴纳社保金,而是直接含在工资里发给工人,让工人自己缴纳,并在合同中约定此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我因病长期休假,没有上班。企业为我缴纳的社保,档次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我省/市最低标准。请问企业这样做是否违法违规?
有个员工,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在上班期间由于自己的操作失当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不同程度的骨折
有个员工,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在上班期间由于自己的操作失当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不同程度的骨折,其中有两根已经确认可以修复,还有一根不能确定。现在公司需要进行该员工的工伤认定,已拿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延期申请表,另外有其他员工愿意写书面自述说明当时事故发生是该受伤员工自己操作问题造成。想要问的问题是1.
因企业原因需要给员工补缴社保时,员工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应由企业承担
因企业原因需要给员工补缴社保时,员工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应由企业承担 那因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企业承担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
关于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是否应该缴纳网上很多不一样的答案。 我刚接手一份工作,想请问,我前任是一名财务,在11月份提出离职,公司还未批复的情况下,20日她走了,领导说20日是其离职时间。21,,22是周末不用上班,但是考勤表显示23日该财务迟到了,仍有出勤记录。领导对此解释是财务回来拿自己的东西。但是她在23日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