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出具发票,分公司在当地纳税,分公司不单独设账,
我单位在外地设有分公司,但是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记账。所以合同的签订是总公司,出具发票的是分公司。现有对方单位提出,要由总公司出具发票,想知道有关的规定
分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求供货放开具总公司名头的发票,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公司是分公司,主要负责总公司信息通信类资产的更新、维护等等,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所以税务局没给办一般纳税人,我公司直接与对方签订采购合同,但要求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名头为我公司的总公司名头,对方所在地税务局提出不合理,要求对方与我公司的总公司签订合同才可以,我想问问,如何可以我公司签合同,发票开具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另如果发票有多少税额,是否涉及所得税,另合同中注明了装修费用在改变合同时得到补偿,如果到期后从新签定新合同可否认为改变合同了,要求得到补偿呢
我在云南的兰坪县跟贵州的一家建筑公司的下属的分公司(该分公司又在云南的香格里拉注的册)签订了一项兰坪境内的工程承包合同,分公司出具了该项目的授权委托给项目部的负责人,我是与该项目部签订的,该工程属于转包工程。现由于该分公司违约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想起诉,请问:我应该起诉谁作被告?分公司出具的授权
请问与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仲裁对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啊?
最近在查看公司合同中发现了一个问题,恳请帮助解决,不胜感谢! 我公司与某集团签署了一份购销合同,但是对方供货时开的确实所属分公司的发票。我公司认为因合同中的甲方是集团公司,分公司的供货和发票我方无法入账,故没有付款。 请问这样这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我公司是不是必须要求对方是集团公司提供发票,
外地的总公司与当地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现在想把这个合作合同由当地的分公司执行,可以吗?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