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搬迁,从广州市萝岗区搬迁至花都区,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作地点是“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司在搬迁前13天才书面要求我们提交不随迁的报告,并要求搬迁后1个月内才和不搬迁的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可以按劳动法补偿吗?补偿的话工资是N还是N+1?可以无理由不同意随迁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11年,现在公司的厂房和员工宿舍都出租给别的公司了,公司设备都搬到别的地方,因为我们的合同没有到,公司人事部领导要我们工人到新厂去上班,我们现在还在公司宿舍住,公司要我们限时搬离公司宿舍,还威胁我们,如果不到新厂上班的话经济补偿和我们的失业保险都不会给我们,请问我们如果不去新厂上班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一年半了(我们公司在宁波),今年3月份已经搬迁一部分到了江苏,留下了一小部分继续在原厂工作,但这个月(6月20号)房子已经到期了,公司又准备把剩余的10多名工人 搬迁到原厂不远的地方,但都不愿跟随去了,这样可以得到补偿吗
今年48岁,女,工人,50退休。单位下月搬迁到燕郊,现工作地址大兴,因远,不想去,我1981年参加工作,在别单位上班,只是1992年到华联公司上班,公司于2008年12月与西屋公司合资,本人2008年与现合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合同,如补偿的年限是从参加工作开始算,还是从1992年开始算,还是从2008年12月开始算。谢谢
我公司在惠州,因市政等原因需要迁移,要从这一区搬到另一区,但未迁离本市,因环境等因素员工不愿随往,能否获赔偿?怎样赔?
公司异地搬迁。截止时间9月20日。如员工认为补偿不合理,不签。9月20日以后,员工视为在职还是不在职,是否为自动离职?9月20日后 ,再签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原公司搬迁,企业与员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解除无固定期劳合同,是否能给予经济补偿?怎么补偿?谢谢!
公司异地搬迁。截止时间9月20日。如员工认为补偿不合理,不签。9月20日以后,员工视为在职还是不在职,是否为自动离职?9月20日后,再签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是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刚满一年,公司就要从普陀区搬到闵行,本来找公司就想在家附近,交通方便点,现在搬到闵行太不方便了,如果我不愿意去要解除合同,请问是否算我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呢?
我从2003年9月进厂共签了两次合同,现在的一份是2008年到2012年12月31号的,公司现在要搬迁了,我们不去的员工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