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8月离开原公司后,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开始生效,至今为止原公司陆续只给了十个月的补偿,现财务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请问有什么办法啊?
辞职前我在石家庄一家企业作技术工作,测绘了一台国外设备,离职时与企业签了一个竞业禁止协议,每月补偿500元。我有两个问题:1、测绘的设备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企业禁止我辞职后两年内再从事与该设备有关的工作是否合理,测绘市场上已有的设备测绘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的核心机密?2、每月补偿500元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
我愿有偿咨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相关问题,以及股票期权的一些问题。 愿意的请留联系方式以及要求的咨询费用。
我在原单位签署了竞业保密协议,但是竞业的范围写的和现在单位有一定的出入。原单位做的产品和新单位做的产品联合起来组成一条流水线,也就是原单位和新单位做的东西是一条流水线中两个不同的部分,但是原单位签的竞业保密协议是限于整条流水线的。离职后原单位也说了给一些补偿,但是补偿额没有达到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在百度工作,最近想跳槽,但是之前签过竞业禁止协议,里面大致说的是离职后1年内不允许去有竞争关系的公司,补充是每个月按离职前一半的月薪补偿,如果我违约需要支付补充总额3倍的违约金。 我想问下: (1)我想跳到外企,虽然协议里明确写了这家公司,但是这家公司在中国和百度没有竞争关系,是否能不受协议约束?
如果和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公司发放了一段时间的竞业禁止费,但突然不发了,也没给出书面理由,是不是这个竞业禁止协议立即无效了呢? 我现在还是在职的. 如果不发了这个协议是否是无效了呢?我离职后是否还受2年的竞业禁止限制呢? 我是不是可以立即去竞争对手的公司上班? 补充一下,在职期间公司发的是竞业禁止费
近期打算离职去一家竞争对手公司,但是与公司的合同附件包含一份《保守商业机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入职是签订的,里面详细约定了什么是商业机密,什么是甲方及甲方管理公司,哪些公司不能去,哪些行为不能做。请问,如果提出离职,该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是否生效?如果我去了竞争对手公司,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如果就是打算
同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现已经离职,重新找工作,想到同一行业某单位就职,主要有以下问题:1)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的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工作,也不得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营业性业务。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每月工资发放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竞业禁止补偿金。未提及离职后
我在原来公司做机械设计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现在合同期满,我不想与原来公司续约,准备到其他公司做机械设计工作,原公司老板说我不能设计与他公司一样的产品,否则就违法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断了他的财路,要对我不客气,我改怎么办?是不是想他说的那样?
1.竞业禁止协议里写到不能在与甲方(企业)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就职,包括但不限于A公司、B公司等。那如果是协议里没有提及的公司,如C公司,确实有竞争关系,这个禁止有效吗?就算给了补偿金,有效吗?因为协议里有“包括但不限于”。 2.离职时未明确提出要给补偿,如果离职后一个月内原企业发现员工去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