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自己在马路和耕地中间的一块空地租给甲,然后甲在其上建房,但该块地的使用权是我在甲建房后审批的。现在我想收回这块地自己使用。
双方有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如下:经双方研究商定,将我的这块地租给甲方长期使用,年租费300元,如果甲方不走,我赶甲方走,那么甲方的建房费用和劳务计其他的经济损失有我承担。
请问:1、现在我要解除合同是不是我违约在先,我要承担他的全部损失吗?
2、现在和他对建房费和劳务费不能达成协议,我想价格评估,那价格评估是按照建房时的价值评估,还是现在的价值评估?如果按照现在的价值评估,折旧费需要扣除吗?
3、在合同中还有其他的经济损失的约定,这具体有什么经济损失?
4、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最后属于谁?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是长期使用,就是使用期限约定不明确,是不是应该按照不定期租赁,我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是我违约?
我于2003年9月租地一块,用于花卉种植与销售,当时那地段比较偏僻,甲方【刘某】以每亩1200斤小麦租给了我,一共10亩,我们合同签了20年,但2009年11月5日我建温室的时候,【孙某】突然出来阻止,说这地是他的,不让我建,于是我又找【刘某】,【刘某】说你给我三天的时间,结果我等了三天,【刘某】又说这地被她亲家【张某
我于2003年9月租地一块,用于花卉种植与销售,当时那地段比较偏僻,甲方【刘某】以每亩1200斤小麦租给了我,一共10亩,我们合同签了20年,但2009年11月5日我建温室的时候,【孙某】突然出来阻止,说这地是他的,不让我建,于是我又找【刘某】,【刘某】说你给我三天的时间,结果我等了三天,【刘某】又说这地被她亲家【张某
96年时花2000元购买了两亩地 当时没有签正式合同只是写了张条“土地承包给**无期限到政府收回为止 钱已付清”没有法律公正,和我们签合同的卖家现已过世,他的儿子向我们索要土地,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土地还给他 我们会得到什么赔偿吗?
我村许多农户把土地转租给当地农民搞水泥制品,06年按当时约定每亩1200元,未约定转租年限,现在搞水泥制品每亩以涨到2200元,而06年转租水泥制品场主不给涨,农民有权要求涨吗?难道十年以后,物价上涨多少倍后也按06年价格,合理吗? 农户签的协议应属于不定期租赁协议,是可以要求提高租金的。但我们不懂法律,不知应按
我于2003年从村委会租赁一块地方(长约38.5米,宽约7米),今年准备用来盖一个小型车间,没想到赵某出来干涉说这块地方是他的,同时赵某有村委会2004年签订的合同(签名不全,只有两个人的签字)。但是我也有村委会签订的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村委会是不是属于诈骗的范畴?
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十几年前以村委会约定口头合同年年缴承包款。现任村委会不承认口头合同。通过诉讼收回承包地。现法院还没有判决,如农民败诉,法院会不会执法强拆农用耕地上农业生产设施,用于蔬菜生产的温室大棚以及田内生产的黄瓜、西红柿、葡萄、蜜桃、以及叶菜。当做逆产分文不给补偿。 村委会收地问题起因,因本地区
合同中没有明确写出土地不能转租的,承租方不经过出租人同意能转租吗?承租人不按时交付租金出租方如何解除合同? 2008年,我家的土地租赁给了别人,合同中约定每年6月10日 前应交付租金,如不按时交付,则合同自动中止,我有权对土地进行转租。但每年他都以各种理由延迟交付,今年到6月10日他都没有露面,我母亲给他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