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续签,原工作性质是工作满一年上保险,单休。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我举证的是什么?我们公司的考勤是签到的,都在人事手里,没办法看出是不是单休怎么办?签订的劳动合同两份也都在人事手里!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因公司经营不善,现将部分合同到期员工,不再续签。我公司规定员工上岗后一年上保险 ,单休,现在这些员工都是一年到期的,没上保险的。问我将赔偿员工些什么?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2002年4月1日入厂,公司从2003年买的保险(但保险不是按我工资的比率买的,现在一直是这样买的保险)。 2.2002年4月1日入厂到2008年1月1日一直没有签合同。 3.2008年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新劳动法)。 4.2002年开始的加班都不是按底薪的1.5倍算的(但是我拿不出依具,只能拿到06年开始的) 请
1、合同到期公司未按时续签,员工仍然照常上班,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如员工是农村户口也是一样吗? 2、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未提前向员工提出终止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3、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了大笔税金,但公司未向员工出示任何缴税凭证? 1、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可获多少赔偿?2、怀孕员工又应获得多少
我的合同终止期是12月30日.可是到那个时候我不想与公司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如果有是补基本工资吗?绩效工资与住房补贴与伙食补贴是否也有得补?谢谢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办什么手续? 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我的劳动合同今年12月底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但单位要求写一个包含“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内容的东西,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我的理解是,合同到期,直接办交接手续就行,为什么还要写这个呢?是企业的自我保护码? 请问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因为我们公司曾经因为不给员工上保险让人告过,所以人事才要求
员工工作5年,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五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企业可以不再与该员工续签吗?
我是1992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司2004年改制,截止到2010年12月31 日上次签的3年合同到期,我丈夫和我在同一单位,他决定不再与公司续签。但是公司以我丈夫不再续签合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还有一个月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我到公司3年多3个月,请问按照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该给我3.5个月工资赔偿.因所谓工资保密,没有工资条且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很多.那么是按照合同上的工资还是实际工资来赔付? 谢谢各位律师. 同时还有个问题,工资是由公司财务的2个员工的名字分两次打到银行卡的,一部分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