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今年8月中旬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是贷款买房,所以合同里约定到9月30日交房,到了9月末,我从其他途径听说我购置的房是烂尾楼,去到他处证实了我听闻。到10月1日,我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候,那个会计就把我的税款维修基金等都收了,并开具了收据,当我要他们履行交房手续时候,却被告知,银行贷款没有批下来呢,要等批下来才能交房给我,这个郁闷,那个房子结构采光不好,客厅一面墙挡住了光线,原来看房的时候服务接待的小姐说那个墙是可以打掉改建的,结构后来等我签完合同后一次去看房时候却被另外一个售楼小姐告知那是承重墙不能改建,现在我就是在想,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一些法律法规,我是否可以借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忘记讲了,就是那个楼盘并不是现建的,而是烂尾楼改建的,但是买房时候他们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这个房产商是否构成了欺诈,是否对我有利?
我于去年跟开发商购得一房,合同订于今年6月30号交楼,但我去收楼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 一、开发商不能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表》,原因说是由于消防局方面的系统问题,而导致无法办理备案表,但是咨询了建设局后被告之,该楼也没经过验收。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其出具《竣工备案表》后再收楼?可否要求赔偿? 二、收楼时,我要
我的房子合同上写明于2009年7月30号交房,合同上写明是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接房,到了7月30号下午5点半,售楼处才电话通知我,31号去接房。到了现场,开发商没有出示“三证一书”,且在我们要求下也不出示。房屋为33层商住楼,小区未完善,甚至连道路都没有修完,各户电表也没有安装,最大的问题是,于2栋商住楼屋面
签订了带跃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开发商表示跃层部分能领到房产证.且写在合同中)。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表示跃层面积无法领到房产证了。并表示房产证无法领取和城建部门有关,和开发商无关。 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 如果向法院提起要求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法院会支持我的
我通过中介出售了一套商品房,出售的时候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于是中介给我们买卖双反写了交易合同,买方先付一部分的款,剩余的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在付全款,但是中介居然没写产权证的办理期限,这样都变成无限期去了.现在变成我收了对方一部分钱,又不能动,我的房子还在出租,每个月1200的租金对方却在收,我又去问了建设局说我的房子
我从开发商手中买了一套住宅和车库,合同中对住宅公摊面积有约定,但车库合同中没有约定公摊面积,现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开发上没有那么多交付,开发商说面积已公摊。请问此理由是否说的过去,还是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面积交付?面积少了,是否应该减少车库款?
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书,在交首付款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时候,开发商说面积初测面积增加了6平多,我不想要了想要回定金,与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让我9号之后来(9号是签订合同的最后一天期限)这明摆着不等我先违约么,不想给了
我与房地产开发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但有交付定金的收据,收据上写明卖楼价格但未写缴付全款日期,待我交款给对方时对方已多次催款不交为由拒收全款拒绝卖楼,我有交款给对方但对方不收钱的录音。对方找人做假证,被我的律师一一拆穿,最后对方律师不在为其代理。 经起诉,现法官已起草判决对方交楼,但对方通过关系向法
我于2010年4月在一家房产公司订购联排别墅一套,签订了认购承诺书,并分两次共预付了9万元。承诺书上写:1、此房价格为51万元,面积按照验收面积为准,价格不作调整。 2、乙方(购房人)在接到甲方(售房人)签订购房合同通知后7日内前往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做退房处理。 并写明了乙方需支取公积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