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北京朋友,妈妈已过世,爸爸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爸爸又找了一个老伴,没有领结婚证,但已一起生活。爷爷奶奶已过世,姥姥仍健在,这个房子日后的继承关系是个什么情况,听说还和姥姥这边有牵扯,请帮忙解决,非常感谢! 那姥姥继承的这部分要如何处理啊,姥姥同意出具书面文件,那么需要什么文件才能把姥姥继承的这
爷爷,奶奶,孙女三人在一起生活13年,(生活在一起,户口在一起,孙女父亲一死亡),现在不想与孙女在一起,想跟外甥在一起,不想给孙女房产继承权,可以吗? 孙女父亲已经死亡,孙女有继承权,不想给孙女房产继承权,可以吗?
请问房产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早就过世),母亲在世,还有一个独生女,房产该谁继承?母亲可以随意处理房产吗?需要女儿同意吗?谢谢! 如果分割房产,比例怎么划分呢?母亲和独生女各得多少份额?谢谢! 所有房屋的产权都是属于父亲一个人的!!!谢谢!
父亲当年单位分了一套房子,给我做了婚房(一直是由我和妻子还有儿子居住),户主一直是我父亲,96,97年时父亲母亲因病去世(父母另有住处),我也一直没有去更改户主。现在如果这个房产要卖的话,具体需要交哪些税款。5年的自住房产政策适用吗?另外,08年购得另一处房产于我名下,不过至今仍未装修及入住。
我父亲于2010年1月份去世,留下两套住房,父亲户口已注销,但产权证仍为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还有一姊,现各住1套房。考虑到一些因素,还未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问这样持续下去是否有不妥之处?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是否有时限的要求?而且若干年后若我母亲再去世的话,是否会增加继承手续的复杂性?盼复,谢谢!
我丈夫在08年初去世,他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去世时,父母健在。留有一所平房,是90年他父母因我们结婚买的,【房照一直是原房主的名字,没有过户。土地使用证是我丈夫的名字。】婚后在一起生活,92年我和丈夫自己出钱盖了一个门市房。但一直办不下来房照。直到99年我们外出打工与老人分开过。到我丈夫去世,因为大嫂为了房
我三叔公是聋哑人,是五保户,现已失踪快两年了。(他有一间半的房产,是我家给以旧翻新的,因为那时他过继了我对象,后因大伯挑拨离间,过子单解除,并向我家还款1000多元,至今大约二十年过去了尚未归还钱款)。现在三叔是五保户了,人失踪了,钱没人归还,可是大伯家的儿子却要其这个房子来了。请问他有资格继承这个房产
爷爷刚去世,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但当时买房是用妈妈的公积金买的,最后基本都是妈妈还贷的,爸爸还了一点。现在我们户口本上有姑姑儿子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产权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