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丈夫在08年初去世,他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去世时,父母健在。留有一所平房,是90年他父母因我们结婚买的,【房照一直是原房主的名字,没有过户。土地使用证是我丈夫的名字。】婚后在一起生活,92年我和丈夫自己出钱盖了一个门市房。但一直办不下来房照。直到99年我们外出打工与老人分开过。到我丈夫去世,因为大嫂为了房子总来跟老人争要,为了让老人好好过日子,他们把房照过户改成公公的名字。但土地使用证还是我丈夫的名字。08年末,公公去世。婆婆一直一个人过,直到现在,婆婆78岁了,大哥大嫂也没有把老人接过去抚养。我女儿正在上学,我外出打工。为了这个家,为了女儿,我一直没有改嫁,现在,平房被占,婆婆在签协议的时候没有通知我,却把她的大儿子叫回来了。协议是大哥代婆婆签的,签了大哥和婆婆的名字。他们理由是房子是公公的,婆婆有权利处理。并且说整个房子都归老人养老,跟我们没有关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得到我应该得的合法权益。现在房已经被占盖楼。门市房是我们夫妻盖的,虽然没有房照,但全部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是我丈夫名字。我能得到前面门市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xi……(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1-10-08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