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祖遗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祖遗房产继承问题 陈晓云律师您好;请咨询关于我爸在世时于1986年7月31日与我叔叔签订的”立合同据“一份,在2002年6月4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决无法律效力。{在立合同据时我爸不知道现住房产是在1951年土地改革时国家分给我爸,还有一处房产分给我太祖母、爷爷、奶奶、叔叔、姑姑,后来法院判决无效才知道,我的太祖母、爷爷、奶奶晚年生活到死所有费用都由我爸和我叔平分)。现我要求分回太祖母、爷爷、奶奶遗留下我家所得部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黄岩萍萍(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8-25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