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本人自1998年7月入职到2008年9月,这样我应该可以得到多少个月的赔偿金呢?赔偿金是有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还是在1998年开始计算呢?还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计2倍的工资,2008年以前的每年计一个工资呢? 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我2005年11月入职,合同每年一签,今年第三年,合同07年11月到08年11月30日止。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汕头超市,我本人在潮州超市上班,它们是同集团的兄弟店,注册是不同的、独立的法人单位。 11月18日潮州超市向我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并没与潮州超市签订劳动合同),注明将支付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想请教律师的
05年12月进入单位,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开,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 问题补充: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索赔吗?假设我现在每月3000元的应发工资,依法可以索赔多少呢?谢谢此外,公司设定1200为基本工资,是以该数字为准,还是以3000元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呢. 谢谢专家,那我能不能以未签定劳动合
我是07年10月10号进的公司,到今年的4月10号正好是1年半,但是现在公司要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计算我的补偿,首先按新劳动合同法应该是超过半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半个月工资,但我的合同是跨月新合同法执行前和执行后,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算:07年10月10号到07年12月31号作为一个阶段按以前的劳动法计算不满一年算一年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劳动合同08年10月到期,未续签。但一直在原单位工作一直到2010年8月,员工主动离职。请问员工如果申请仲裁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是否未续签合同的部分,到2009年10月,应赔偿11个月;然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可以根据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继续主张到2010年8月的双倍工资呢?谢谢!
我与单位合同2009年8月到期,单位一直不与我续签合同,并与2010年4月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请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适用付赔偿金,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下,我是否因为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无法得到赔偿金呢?
公司违反劳动法,随便终止我的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是否能赔偿16个月工资和这工资又怎么核定。
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单位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
律师您好,我07年9月开始在这家单位工作是试用期,08年1月1日开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提到试用期的日期,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现在的合同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由于我所在的部门要撤销,没有我的岗位了,单位要与我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赔偿金怎么计算,另外如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