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吵架不气急之下把她掐死了
假如二审维持原判是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的机会大不大
应该故意杀人给我个详细点的回答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福永街道万福人家楼房,天兆置业公司以保租10年的形式卖房(铺),但天兆收到租金不给业主,所以,各业主将天兆告到宝安法院,宝安法院判定天兆置业要退还所欠租金给业主,但天兆置业公司故意上诉拖延时间,等了一年多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维持宝安法院原判,到今天止又过快6个月了,还没有结果,请问该如何?谢谢!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
我女儿因误诊至残,鉴定所不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而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定残等能鉴定。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我能不能要求用法庭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