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在南疆农村,我家是在别人家的宅基地上新修了房子,邻居的房子破烂不堪,已经没有人住了,但是他们的户口还在,我们在他们的宅基地上新修了房子,只办了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家的房子可以出售吗?
这块地皮是国土局拍卖的,离地表5米下面有一条宽1.05米,高1.45米的污水排水沟,请问这个按照法律,能不能卖的,他们卖的时候没有说下面有沟的,我现在买下了,他们不肯退款,该怎么办?
关于析产房产权过户和出售的有关规定和需要缴纳给房屋交易所的一切费用和税收的详情
我和我的前妻于2006年11月在蚌埠市区共同办按揭买了一套房屋(其实首期和别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本人负担的)。2,3年前我们由于感情破裂而分开,经过蚌埠市法院我们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为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个按揭房被判给了我,而我也付给了女方相应的钱物。但是当时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现在我需要
我继父于2年前用我的名字和信息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他打算出售此房,因为我暂时在外地不能回津,他自己打印了一份他写的我委托他卖房的委托书,因为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直被他扣押,所以我有几个问题请教: 1、那份他写的委托书有法律效率么? 2、他可能不还银行贷款就出售房子么? 3、如果此事委托律师办理费用是
请问我朋友看中一套房,但是房主夫妻双方都不在本地,用公证全程委托其阿姨代办此房屋的出售。如果我朋友买了此房后,出现房主夫妻反悔会受法律保护吗?谢谢!
我于1994年把两间平房(60㎡)出售给同村的村民,另外给了他0.5亩承包地(未办流转手续),2001年该村民又把两间房屋转让给了从外乡迁入的人,0.5亩承包地同时给了他。后者在2005年拆除旧房翻建了新房(当时他的建房报告必须经过我的签字才能审批),新房占地0.4亩,由于他没有任何土地,我另外又给了他0.2亩承包地(共0.7
老家有套80年代单位分的福利房,已先后交钱按房该政策办理了房产证,房产是继父名字,产权为继父和母亲共有,继父于2002年去世,现在母亲想出售此房,和继父的几个儿女商量,同意出售,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能够顺利出售
我于2008年1月起出租了我家楼下的一个店面,当时签订合同时,我提出租赁期限是2年,对方要求5年,我口头告知对方,我2年之后这个房子要出售的,不能再出租给他,他说如果真的要卖,那他们就搬走。 2011年1月,我给对方打了电话说明今年年内我的房子肯定要出售了。 按照合同的规定的租赁时间,我是不应该收回房子,但
家中6旬老人换有轻微老年痴呆症 ,在家人不知情下把房屋抵账给他人 ,请问是非合法?子女是否可以追回房屋?注:房屋是新农村住宅,没有房产证。 没有办理房产证,属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