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的。直到2010年9月1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依然在职。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双倍工资该怎样计算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我在公司工作有2个月的时间,在工作中一块钢板突然掉下来砸到了我的左脚上造成两个脚趾头骨折,三个脚趾头错位的后果,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个半月了,到目前为止医药费共花了6000元都是公司支付的,但在这1个半月的时间里我没有工资。而且公司说工伤认定需要在半年后,我想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说法对不对?我应该怎样向公司索
我的孩子是非婚生的 2010年1月出生 孩子父亲是医生年薪12万左右,我生完小孩子1个半月就工作了,结果身体吃不消工作6个月后辞职了(今年8月),9月孩子父亲把我打了,肾挫伤我现在刚刚出院。不能出去上班 孩子现在9个月大,我和孩子在杭州没有亲朋好友 租房居住! 如果我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大约多少钱? 他的年
我的一个亲戚从事运输,因路面结冰,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道路前方因为已出事故,一辆客车撞到护栏,交警的车辆也被客车车辆撞侧翻,因为是夜晚行驶,事故现场没有设警示标志,亲戚当时到了面前刹车不及,挂到前方的事故客车,车上装载的货物被甩出,压死事故现场一人,请问这种情况应怎样认定责任及赔偿。
当初和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资年薪工资25000(年结) 工作近一年期间 公司并没有跟我们提出签劳动合同 因为我们是农村出来的民工 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少 也就没提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现在工作将近11个月了 该结算工资了 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克扣我们工资 所以我想用这种方法讨回那些我应该拿的工资 请问这种方法行的通吗 公司没有
我继父很多年来脾气不好老是找我妈无理取闹,还老是酗酒骂人。还经常找我妈吵架又跑到我妈工作的地方去撒泼!一年前因喝酒把脚摔伤至使行动不便,他更是变本加厉的撒泼!不顾形象!! 他的种种恶行使得我们子女很是厌恶!现在我妈想把他脚医好后离婚可以吗?(我家是搬迁户,现在有两套房子一个门面都是我亲身父亲在的时候修的
我姥爷在老家有一处宅基地,姥爷已经去世。姥爷只有我妈妈一个孩子,我们全家已经很多年不在老家居住。老家的房子一直放在那儿,房子已经很老了,很不结实了,妈妈一直担心会不会塌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是我妈妈的?那这个使用权有多少年?村里有权利把这处宅基地收回吗?我是不想
我是一单位小区住户,楼顶于1999年维修时将楼顶边上的挡风护栏拆除后至今未恢复。至使我父亲从楼顶摔下死亡。请问这种情况要怎样解决?
请律师指教一个问题:假如我的工资为2000元/月,在请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是按4000元/月×11个月来算,还是按2000元/月×11个月来算?为什么要这样算? 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