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但当地多个分公司,此公司属于大型知名民企,因孕妇想享受医保权利,继续想留在公司工作,如公司不同意调转而遣散孕妇是否符合法律?有对孕妇的保障法规吗
王小姐自2012年9月份进入A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约。合同截止期间为2015年12月31日。因A公司自2014年下半年起经营不善,到年底将面临倒闭状态。现A公司打着整理合并的旗号,欲将王小姐等以人内部招聘的理由遣散到B公司,(备注:A、B公司均为独立核算公司,是属于集团公司下面的子公司)。现在王小姐因工作岗位薪
A公司与B公司无法律上的关系,属于两口子的公司,今年A公司注销,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及业务转到B公司。 B公司为了避免劳动纠纷,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1、要求A公司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到B公司。工龄不累加,薪资不变。若员工当时同意,事后再反水,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是否需在此前做协议约定? 2、直接入职,无需在原单
请问:公司与员工打官司,如果公司方输了,需要承担除该员工的赔偿外,还有别的例如行政处罚等处罚吗? 哪些文件可以查相关规定?
公司去年11月份因为资金问题遣散员工回家,今年五月份我的合同到期
公司去年11月份因为资金问题遣散员工回家,今年五月份我的合同到期,还能拿到补偿金吗?补偿金怎么算的?
公司去年11月份因为资金问题遣散员工回家,今年五月份我的合同到期
公司去年11月份因为资金问题遣散员工回家,今年五月份我的合同到期,现在我在其它公司刚上班一个月,补偿金怎么算的?
公司长期亏损注销,员工遣散的问题: 1.关于注销遣散的决定是否需要提早一个月告知员工?如不提前告知,是否可以一个月代通知金进行补偿? 2.是否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 3.公司注销流程相对时间较长,应该准备什么文件可以证明因公司注销而合法遣散员工(给付合法的经济型补偿)? 谢谢
现在总公司决定关闭分厂,因此涉及到员工的赔偿问题,我的问题是:13年与公司签的在校三方协议
现在总公司决定关闭分厂,因此涉及到员工的赔偿问题,我的问题是:13年与公司签的在校三方协议,14年6月毕业,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到15年11月我享受赔偿的期限是多长?
我在目前公司工作6年,由于公司自身原因,决定关闭,所以对所有员工进行遣散,公司目前已经遣散除我以外的所有人,我是最后一个被遣散,我查询过相关法律,赔偿标准是工作一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我是6年,应该至少6个月工资。但是公司说常规是赔偿一个月,且其他已经遣散的员工都是赔偿一个月,之前也有同事申请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