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花了13万买了一套27层40m2左右单身公寓房子(高层塔式结构32层,每层10户),今年交房时发现公寓房子5-10层改做了宾馆,合同图纸上的4台电梯取消为2台,(2台电梯1-10层宾馆用)取消的电梯为消防电梯;室内卫生间的排气管也取消了(排气竖井做水管井了);所室内消防栓无水,楼梯间应急诱导没装,防排烟系统做了一个外壳(假的)自动报警系统取消(图纸上有)监控系统无,楼宇对讲系统无(有线路,但不到位,楼梯扶手高度不到位,楼梯扶手之间间隙不到位等等问题。开发商手术齐全。 我应怎样索赔,赔偿标准备怎样?
你好,我是一名翻译。我国外的客人2009年跟一家卫浴工厂合作,向他们采购水龙头。其中一批货物里的厨房龙头销售后,体裂开来,引发漏水,继而使最终消费者所在楼的电梯,楼梯,天花板等等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在客人提出了索赔,金额达2万美金。并提供了裂开的龙头样品,评估师提供的损失评估报告,客人的购买发票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
我家装修进入后期工程,在铺地板时书房楼板呈45°角通体开裂,长达2米多。另有2个房间楼板被击穿,共7个孔,天花板粉刷层爆裂严重,这2个房间爆裂各有5平米左右,目测楼板厚度在8厘米左右。建设方同意赔偿,请问该赔偿额度大概怎么计算?
我于2009年10月购买湖北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湖北宜昌市解放路步行街养心阁房屋,2010年5月办理交房手续,并开始装修。在房屋吊顶、墙面刷漆、贴墙纸等工程全部安装完毕后,准备安装木质地板打龙骨时,发现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道地平时存在偷工减料,在地面现浇板上仅铺上沙子然后抹层水泥,就算道好地坪。经与开发
合同上注明是2009年11月26日交房,在今年3月份才交房,在交房过程中无任何说明,只签了一张上房通知书,交了物业费用等,小区绿化,道路在今年10月份才完成,物业费在上房时已交,但在今年9月开始收。违约金才赔了一个月的房屋有裂缝,开发商没有说法。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购买了商品房,但房屋渗漏严重。致使地下室装修全部损毁,家具全部腐烂。目前开发商答应给从屋内重做防水、重做装修。现在涉及的经济赔偿金,需找到法律依据。请帮助解答为盼。
您好!我是中山黄圃**的一个小区业主,过年刚入伙,我住在此期间13楼装修,我住12楼的大厅出现一条1.97米的裂缝,已经投诉到了中山315.开发商才同我们协商,但是赔偿过低使我不能接受!现在我应如何维权!
张律师您好; 我父母在2010年年底拿到了村里集中居住区得房子,准备装修是发现房屋质量有严重的问题,二楼靠墙体的现浇板四周开裂,而且地面用用脚一跺,明显感觉到地面有抖动现象,地面的钢筋都露在外面,请教了有关专业人员后,答复是现浇楼板厚度不够,水泥标号太低和开发商管理不到位才造成这样的,经与村里及
2009年请胡某为我建造了一栋小楼房,完工后发现有多处质量问题,因此有2万多元工程款没有给他,我叫他修复以后在给,他说没法修复,最后就请他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和我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等十余人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让我再付2千元,其余两万元,就当房屋没建好的补偿,但当时没写书面协议书,只是口头协议,两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