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从去年6月份进入某公司任收银工作,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公司刚给交保险,最近领导突然跟我说,这个地方得减一个人,把我减下去,让我去跑业务,我进来的时候是应聘收银,突然让我去跑业务,请问这样做对不对,他这是不是变向让我自己提出辞职,可以不用多付一个月的报酬。这样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我对这些不太了解,希望你们能帮助我。刚给我交两个月的保险。
我是一名人事文员,早就已经过了试用期,也在公司做了9个月,可我们公司老是随意调换职位,一下调到这个部门做文员,一下又调到那里去,我们都不想去。请问我们是否有全觉定不去,可是如果我们不去的话,公司就找查说你不服从安排,而辞退你,请问公司这样作是否合劳动法?可是我们公司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都假的,
请问我这样的劳动纠纷,是不是能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我该怎么办?
07年3月份我进运输分公司做普工,08年7月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去考B照,让我到车队组上班。09年10月我拿到了驾照,11月1号没办任何手续把我调到了车队组上班。11月9号总公司突说刚考的B照新手不能开车,又把我调回去做普工。公司该赔偿我哪些损失?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8年半,最后一次签的合同时期是2007年11月22日,期限为三年至2010年11月22日,现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经济赔偿3个月。请问我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在上海三星上班,普工。劳动合同在2010年9月中旬到期,现在10月份我想要离职,但是他们说如果我要马上离职的话要扣工资,1000多的底薪。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我该怎么做呢?
大家的底薪都一样为什么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发放的三倍工资却以等级之分减少了一半,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大家新年好!我现在遇到一点问题,希望大家帮忙解答谢谢,例如大家的底薪都一样是750元,但是福利却分三个等级,新公司接手旧公司,旧公司的员工按正式员工的待遇发放,招聘进来的要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35岁以上的只能按日工聘请,过年发红包正式员工100块,试用期20块,日工10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正式的员工有60块所谓的三倍工资发放
我是一名商场营业员,我们柜台有3位员工,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按提成制算的,没有底薪。当时,有一位员工因病住院,不能上班,但依照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继续补发这位员工五百多块钱,直到合同期满为止。但是公司却从我们的提成工资中抽取共500多块钱给那位生病的员工,我们真是冤枉啊。请问这样合法吗? 还有,
由于事出突然没来得急请假,公司给按旷工~扣了3天工资,等发工资的时候又告诉我说没有我当月奖金~给我的理由是:公司规定旷工没当月奖金。我工作了2月了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就算知道了 这样也太不合理了~我想问下这样的规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