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级伤残军人06年企业改制,请问当时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享受军人怃恤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复员伤残军人,在用人单位享受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
如果有当时没拿到,现在要怎么办,该找谁
我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要由国企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请问: 1、企业是否只要将我的劳动合同平移(续签)就不给补偿金了?补偿金如何处理? 2、如果我不愿意与新企业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甚至算我违约?
企业在改制,需与一名伤残复员军人改除劳动合同,该人被评为伤残8级,在民政局领取抚恤金。 我厂已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复员伤残军人必须是旧伤复发经劳动部门重新鉴定方可认同为视同工伤,享受同等工伤人员待遇,但是,这个同志,旧伤病未复发,故
我是一家县级国营客运站的固定工人,但是在没有任何原因的前提下,被分流到一家私营客运站,如果我们不同意分流,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谢谢
转业地方后单位因机构改革,所有职工均须解除合同,在地方工作期间未旧伤复发,现在要求享受伤残补助金,这个合法吗,有什么政策依据? 这个现在省里有些扯皮,民政认为应当享受,劳动认为不应当享受,这些伤残军人现在整天到处上访,可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
2007年2月原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买断工龄,所有职工与新企业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即将期满,企业不
能否帮助解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内容。谢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
我是深圳一家私有外资物业公司员工,因近段时间公司已经从原私有外资物业公司改制为我国首家社会型企业,法人已更换。请问老员工要不要在公司改制后重签劳动合同?工龄能否延续?如老员工不想跟新公司重签劳动合同,有无补偿?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99年退伍后带安置卡在本市一家交通运输企业工作,目前单位实施定岗定员,由于我从事的岗位被取消,所以在接下来的改制过程中很有可能就失去岗位,面临下岗。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另外还有一事需要咨询,我在部队腰受过伤,但是当时年纪小,不知道这样可以评残,退伍已经十几年了,这个军残证如何补办?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