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王增民,徐社成等人与对方签订合同前曾向对方交2万元保证金,并由古城乡派出所所长白兴顺陪同在濮阳联华请的对方的客儿.一年之内连续签5份合同,纠纷发生后,被清丰县公安局认定为民事纠纷,曾经当地政府调解结案,后被强权强行认定为敲诈勒索85.9万元,分别判王增民等人1年,2年,3年,5年刑.当事人不服,去年上访全国人大.一个案件敲诈勒索没有具体的时间,没有地点(现场在哪儿),也没有说拦截的哪辆车,车牌号多少?打的哪个人,叫什么名字?当地的目击证人也没有,仅凭刑供就这样认定了.2010年3月份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了以何艳丽副院长为组长,以审监庭庭长祁安民为组员的专案组调查5个月后,认为该案仍为民事纠纷,当时确实治过了,并把该案做为冤案递交到了濮阳市政法委.至今无信音.咋办?救助.
2008年10月本人欠外地高某3万元(没打借条,也没说要利息的),2008年底高某来本人老家找本人,高某说要利息了,之前一起算。本人打了一张4万5千元借条(其中1万5千元是利息)。本人因2008年汇给高某5000元,2009年汇给高某1万元。银行汇款单没了,借条没更换, 2010年被骗高某本地,高某欠何某9万元 高某说;2008年借我的
我表弟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了,事情是一帮年轻小孩在我表弟租的房子里打牌,其中有一个出老千被我表弟发现,所以就打了他几下,扣留了他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还让他写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说是这4000块是因他出老千罚的,请问这个应该判什么罪,有没有办法挽回?在江苏昆山市看守所
近期来我被人以借钱的方式敲诈,如果不借的话他们就用 *** 威胁,把人带到江边没有人的地方用 *** 逼要。这些人在当地收保护费,如果不给钱就砸你的店、砍人、把人抓走。当地的人也不敢说什么,如果被这些人知道了又会找你要多少多少钱。就算他们捅了人,被抓进党的派出所,不到晚上12点以被放出来了。这个社会真的是有这么